经历|利希蒂希评《妈宝》︱大器晚成的霍华德·雅各布森( 二 )


【经历|利希蒂希评《妈宝》︱大器晚成的霍华德·雅各布森】雅各布森是一个害羞、笨手笨脚、不爱运动的男孩 , 容易晕车 , 也喜欢囤积书籍 。 他的父亲麦克斯为人务实又气势逼人(他曾经对奥斯瓦尔德·莫斯利挥拳相向) , 而且还是个表演者:这点表现在他在市场里摆摊 , 兜售“来路不明的货色” , 后来又成为了一个魔术师 。 雅各布森在《威猛沃尔泽》(1999年)中出色地描绘了他的虚构形象 , 在这本书里我们能够进一步了解到当时这位新人作家所经历过的耻辱的细节 , 例如在奥斯威斯特利以及加斯顿的市场上帮家里人推销烛芯床罩或者其他分类杂货 。 作者对麦克斯的鬼魂说:“你的格调很低 , 你的开价更低 , 而承受所有抨击的正直人物……是我 。 ”直到如今 , 他才意识到他并非唯一的受害者 。 那个鬼魂反问:“你觉得我在那一半时间里不讨厌它吗?”
雅各布森可能为麦克斯感到“羞耻” , 但他也逐渐喜欢上了那个想法 , 让一位著名小说家有一个变戏法的父亲(“自豪和羞耻并不总是互不相容”) 。 他写到麦克斯在被用作创作“材料”时表现出的良好的幽默感时的笔触颇为动情 , 并将他父亲嘴里那种快乐的杂烩意第绪语归功于他以前对文字游戏的热爱(“他会说多种语言——只是按他自己的方式”) 。 但是 , 是雅各布森的母亲——一个受挫的自学者——将这个男孩引入了诗歌的世界 。
大学生涯被证明是一种激励 , 同时也是一种失望 。 F. R. 利维斯带来了启示 , 但又落后于时代 , 而雅各布森的羞怯 , 虽然在他青少年时代后期逐渐被洗去 , 但如今又咆哮着卷土重来 。 “我无欢无喜 , 读完剑桥 。 ”他念书时成绩很差 。 毕业后他与来自曼彻斯特的女友、发型师芭芭拉结婚 , 并努力寻找一个学术性的职位 。 “我进入剑桥时是受迫害的犹太人身份 。 我离开剑桥时是受迫害的利维斯派 。 ”此时向他招手的是澳大利亚 。
从这里开始 , 《妈宝》叙事加快了步伐 。 雅各布森发现他在讲课和无忧无虑地交友方面很有天赋(“我忘了要做个犹太人”) 。 他喝酒、开派对 , 建立了一些维持多年的友谊 。 他对待妻子表现不佳(“我忘了要做个好丈夫”) 。 发生过一些外遇 , 其中还包括与他的本科学生 。 作者很明智地走出了二十年前的那个自己 , 当年他曾经(在《星期日泰晤士报》上)声称“当我们一起睡过后 , 就能够成为更好的师生” 。 如今书中表达的是更多的遗憾:“芭芭拉 , 我实在对不起 。 ”
这对夫妇回到英国后还会铸成更深一步的遗憾 , 他们先后住在曼彻斯特、伦敦与剑桥 。 “在这三个地方 , 都遇上了最糟糕的时代 。 ”雅各布森现在满脑子都想成为一名小说家(“我想的是小说 , 呼吸着小说”) , 但显然并未做出什么努力来实现这一目标(“小说本身就是一篇无关紧要的文字”) , 从而陷入了绝望 , 他还要在市场里摆摊卖手袋来补贴他在剑桥兼职教书的收入(书里有一段精彩的对话 , 人们被他的曼城口音所误导 , 以为他卖的是“骗子”humbug而不是手袋handbag) 。 他们有了一个儿子 , 但这位将来的小说家却没什么做父亲的能力 。 这段婚姻崩溃了 。 有一天 , 雅各布森把孩子送去幼儿园后 , 回到了澳大利亚 。
如果说《妈宝》前三分之二的篇幅是关于一个作家的养成 , 那么后三分之一则更多地集中在他遭遇的失败上 。 在墨尔本 , “我近乎写了一部小说”;再次回到英国后的他 , 在伍尔弗汉普顿找到一个教职 , 搬进了一间破烂公寓后开始工作 。 “我租了一间牢房 , 在里面赎罪 , 这其中最过分的是我自己的倾向 , 我住的一切地方都会变成赎罪的牢房 。 ”这段日子虽然罪孽累累 , 但并没有什么作品成型 。 雅各布森动荡的第二次婚姻使他奔走于伍尔弗汉普顿和康沃尔郡的博卡斯尔之间 , 他的妻子罗丝在那里开了一家销售艺术品的商店 。 与大学的距离赋予雅各布森空间来讽刺它 。 他的顿悟时刻是意识到要写“一部没有校园的校园小说” 。 一本书就此成型 。 罗丝喜欢它的最后两页 。 其余的不得不抛弃 。 然后 , 第二个顿悟出现了 , 从那时至今他也一直与其对望凝视:他要把主人公写成犹太人 。 一位小说家就此诞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