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女子被年长20多岁的上司性骚扰,投诉后,公司却要求女子主动辞职( 三 )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来解决劳动争议 , 翠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将此事直接绕过与公司相关部门的协商调解 , 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对仲裁结果仍然不服 , 翠花便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 但是不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
面对与公司的劳动争议 , 你学会怎么做了吗?
三、面对职场上频频发生的职场性骚扰事件 , 笔者认为应该多措并举 , 共同防止性骚扰行为的发生 。
1、公司应当积极履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的企业防止和制止性骚扰行为的义务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 ,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 , 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 该条规定了 企业负有防止和制止性骚扰行为的义务 。
故 , 笔者在此建议公司:(1)加强日常的培训 , 在培训中点名职场性骚扰的危害及不良影响;(2)可以制定相关的内部规范和严格的惩罚机制 , 对职场上的性骚扰行为予以严厉的惩罚;(3)增强对公共场所的监控和管理 , 预防监控死角 , 提高女性在工作场所中的安全性 , 预防性骚扰行为的发生;(4)健全相关的职场内部处理投诉机制 , 在性骚扰行为发生后 , 积极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取证 , 不包庇、不隐瞒 , 正面面对职场性骚扰事件 , 赢得舆论上的支持 。
2、职场上的女性要敢于举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面对职场性骚扰 , 首先要学会辨别什么是性骚扰?
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 , 如:讲黄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色情图片、刊物及用品 , 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 。
其次 , 要勇敢的说“不” 。 容忍和退让 , 只会主张加害人的嚣张气焰 。 发生性骚扰事件后 , 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 , 向公安机关报案 , 让加害人承担行政处罚 , 甚至是承担更为严厉的刑事责任 。
本文选取的案例是为了分析法律关系 , 拉近公众与法律之间的距离 , 并不涉及对当事人之间隐私及个人信息的批露 。 如果侵犯到您的权益 , 请联系作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