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2岁男子将父母杀害

黄某杀害父母以后,还有权利继承他父母的遗产吗?当然没有权利 。
从亲情伦理的角度来说,黄某作为一个成年人,理应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孝顺父母,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但是黄某却为了一己私利 , 在父母不答应他不合理要求的情况 , 残忍地将其父母杀害 。这种行为属于最严重的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 , 按照古代的法律,杀父母属于十大之一,要被处于凌迟处死 。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由此可知 , 黄某故意杀害其父母以后 , 在法律上就丧失了继承权 , 没有再继承其父母遗产的权利了 。
那么如果黄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都已经不在世 , 那么是不是就要把黄某父母的遗产收归国家呢?答案是不一定 。因为民法典除了作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还规定了第二顺位继承人 。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以后应该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因此黄某父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根据实践经验,黄某父母典当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应该都已经不在人世了,因此遗产应该有黄某妈妈和爸爸的兄弟姐妹继承 。
如果在黄某的父母均不存在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那么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办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继承方面的问题欢迎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
财产轮不到他的,把牢坐穿或者去阎罗殿继承吧 。这种恶徒真的可怕 , 给他这一代创造这么好的条件不知道珍惜,反而杀害自己的亲生父母 。

广西22岁男子将父母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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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儿子已经不能用“人”来形容,更应该叫畜生 。父母死后没有丁点忏悔,也没有去自首的打算 。拿着父母的银行卡,首饰,钱就准备出国 。
现在国外疫情隔离,他连隔离期都没度过就被抓 。在国外这几年 , 这个儿子已经学废了,丁点人性都没有 。
广西22岁男子将父母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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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他还想要财产,别开玩笑了,财产不是给这种畜生的,而且他拿不到的 。
家庭教育真的很重要,不知道黄某为何一步步变成这个样子,国外留学经历让他和家里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亲情之间也越来越淡薄 。
广西22岁男子将父母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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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2岁男子将父母杀害】这样的儿子怎么配继承遗产呢,他根本不配,让他去地下,梦里继承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