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的政治主张

宝元元年(1038年),司马光二十岁,他参加了会试,一举高中进士甲科 , 从此步入仕林 , 初任华州(今陕西华县)判官 。

司马光的政治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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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和元年(1054年),司马光离开志趣相投的王安石、石杨休、包拯等人,去往郓州 。不久,提任为通判,负责考察全州官吏 。
至和二年(1055年),因庞籍出知并州 , 为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司马光改任并州通判 。
嘉祐元年(1056年),他连写三封《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第一、二、三状),建议仁宗皇帝立储君 , 而前后三状没有结果以后,又托范镇在奏事时代为转达,请仁宗有个明确答复 。但这一切均未说服仁宗,司马光选择了沉默 。
司马光随庞籍在河东路任职期间 , 宋朝和西夏处于休战时期,但他并没有放松警惕,而是深入民间听取当地人意见 。并州乡贡进士刘邕对边事很有研究,写成《边议》10卷 , 议论很有见地,司马光便予以推荐 。
司马光认为绝市和修建堡垒的办法有利于保护边界地区安宁,于是一面禁绝边民和西夏互市,一面决定修堡 。正在这时,带兵将军郭恩,乘酒出击西夏,结果大败而归,自己不得已而自杀 。
朝廷御史审理此案,庞籍一人承担了责任,事后庞籍被解除了节度使之职,贬谪知青州事,司马光向皇帝连奏三状奏明庞籍是听了他的意见才决定修堡的,说明庞籍完全是出于“欲为国家保固疆圉”的本心 , “发于忠赤,不顾身谋”,因为“过听臣言,以至于此” , 应当“独臣罪,以至典刑” 。而庞籍得知司马光要为自己辩解时,就又上奏章,引咎自归,请求免除司马光之罪 , 使司马光没有受到任何责罚 。
庞籍和司马光以忘年之交,互相支持、爱护,难能可贵 。庞籍死后,司马光不忘庞籍对他的大恩,待其家人如自己的亲人 。
嘉祐三年(1058年)司马光迁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嘉祐六年(1061年),擢修起居注 。司马光坚决推辞,连上五状,他认为自己“实非所长” , 但仁宗一直不收回成命 。
不久,仁宗下诏,迁司马光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 。任职五年期间,前后向皇帝上奏疏170余份,先后向仁宗上书“三言”、“五规”,多次上书仁宗解决继嗣的问题,仁宗觉得司马光真心为国家社稷考虑 , 遂将奏折转至中书省 。司马光亲自到中书省催办,直到赵曙被立为皇太子 。
司马光四十四岁时,擢为知制诰,但司马光不愿就职,他认为这是一个掌管起草诏令的差事,不是他的特长 。
为此 , 他在嘉祐七年(1062年)三月,连上九《辞知制诰状》,说明不适宜任此职务;仁宗皇帝收回诏令 , 改授天章阁待制兼侍讲,仍知谏院 。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驾崩 。四月赵曙即位,即英宗 。两宫矛盾加剧 , 司马光看到这种情况,四月十三日进《上皇太后疏》,四月二十七日进《上皇帝疏》,力陈国家当务之急应君民同心、内外协力的道理 。
六月二十二日,他又上《两宫疏》,指出:“金堤千里 , 溃于蚁穴;白璧之瑕,易离难合 。”皇帝没有太后支持“无以君天下”,太后离开皇帝“无以安天下” 。十一月二十六日,又写了两封章奏,一封给皇太后 , 一封给皇帝 。在奏章中,讲历史,摆利害,晓明大义,从全局出发,苦苦相劝 , 终于得到效验 。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转,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趋于缓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