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采取补救措施(修理、更换、重做、退货等)
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形式适用合同当事人一方存在瑕疵给付的违约行为的场合,可以与损害赔偿并存 。合同法对此责任形式有明确规定,但特别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等)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
①《合同法》中规定的形式有: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
②《消费者权益保***》中规定的形式有: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 。
③《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的形式有:修理、更换、退货 。
(六)定金责任
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七)违约金
合同有效存在且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或法规规定了法定违约金);发生违约行为 。可见,违约金责任的成立不以违约造成损失为前提条件 。
违约金分为两种: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 。
1、惩罚性违约金,指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违约后,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债务人负有的其他违约责任不受影响,债权人仍可请求债务人实际履行或者损害赔偿 。惩罚性违约金可与任何一种违约责任并用 。
2、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数额 。分为两种:
(1)“抵销性违约金”,即违约金系当事人预估的违约后较低数额的损害赔偿 。若此种违约金不足以填补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在请求支付违约金后仍可请求损害赔偿(即:抵销性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可以并用) 。
(2)“排他性违约金”,即违约金系当事人预估的违约损害赔偿的总额 。此种违约金具有替代实际履行与损害赔偿的功能,债务人违约后,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不得同时请求实际履行或损害赔偿(即:排他性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不能并用) 。不仅如此,排他性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并非立于债权人可自由选择的地位,而是有排他性违约金场合,必须适用违约金 。
四、加害给付
1、概念:
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并且因为该瑕疵履行导致接受给付的相对人遭受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害的情形 。
2、特点:
①加害给付以合同有效存在为前提 。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具有瑕疵 。③债务人不适当的履行行为造成了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害 。④加害给付是一种同时侵害债权人相对权和绝对权的不法行为 。
3、责任承担
债权人可选择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
(1)受害人欲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既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也可以提起违约之诉 。
(2)提起产品侵权之诉的,诉讼时效为2年,即使因为加害给付导致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亦为2年 。
(3)提起违约之诉的,如果属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或者属于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属于其他诉由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
赞赏、点赞或者点击广告都是对我们的支持,请不要默默离开,我们的进步需要你们的支持 。
——《司考者》
联系方式:
客服QQ:420919589
- 营养师考试 营养师考试题及答案
- 方舱是什么 方舱是什么样子的
- 秦始皇灭六国统一天下后 六国后宫中的女人又是怎么处理的
- 公孙衍的一生是什么样的?他与秦朝之间有何瓜葛?
- 什么是二十等爵?最后消失的原因是什么?
- 诸咎已是太子,为何还要发动政变?越国是如何衰落的?
- 传国玉玺在历史上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它最后去了哪里?
- 魏国衰落是因为孙膑离开吗 真相是什么样的
- 理工监测股票 宁波理工监测股票
- 哈尔滨小吃 哈尔滨小吃加盟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