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心得体会 学法律的心得体会

原创作者: 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该文章转自: 龙图法律教育
编辑给了我这个题目,我感到一片茫然,不知道应该怎样说才好 。真要说起我是怎样学习法律这个问题,还是有一点特色的 。不过,知道中国这几十年历史的人,在听到我说的故事以后,会很感叹,认为有一点传奇色彩;不了解这段历史的人,在听了我的经历以后,会提出我是怎样混进法学界的疑问,因为学习法律基本上是没有这样的经历的 。
既然要说说这个题目,我就介绍一下实际情况 。
1、边实践,边学习
我是在1975年从部队复员回来之后,到***工作的,从此也就走进了法律的殿堂 。
在这之前,我是从家乡的初中毕业,然后到农村插队,到部队参军,这段经历是5年 。因此,我的真实学历,这时候只是初中,而且是“文革”中毕业的初中 。
到了***的时候,我23岁,有朝气,有魄力,什么都敢干,但是什么都不懂 。例如,参加案件的讨论,不知道大家说的是什么;让自己办案,不知道应当怎样阅卷,怎样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就是***说的法言法语,也听不懂 。其实,就是人走进了法律的殿堂,思想上没有一点法律的概念 。不过,那时候到司法机关工作的都是这样,谁也不笑话谁,谁都是一点一点学习起来的 。
按照中国的传统,做法律工作就在实践中学,边干边学 。有一个非常好的条件,那就是我们的这个***有一个很好的基础,在三十几个人的***中,就有十一名“文革”之前毕业的名牌法律系大学生,其中有1956年、1957年冬北人民大学即现在的吉林大学法律系的高材生,有北精大学法律系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50年代和60年代毕业的大学生 。他们都是法律界的精英 。大概他们认为我还可堪造就,就很耐心地帮助我学习,给我讲解,在办案的过程中把法律和法学理论的ABC讲给我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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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一位老同志将他在“文革”中保留下来的大学法律系的教材借给我看,这是很不容易的 。因为在“破四旧”的时候,这些教材基本上都被烧毁了 。能留下来,就不容易,当然就是很珍贵的 。在那个时候,这样的教材显得很宝贵,能借给我看,真是十分难得 。
我自然就是如获至宝,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一个初中生,而且是“文革”中的初中生,能够看得懂大学的法律教材吗?我基本能够看得懂,因为我的基础好 。
我在“文革”之中的中学学习,虽然没有学到什么冬西,但是,我在插队和参军的五年中,集中地自学了大学中文系的课程 。如现代汉语、古代汉语、逻辑学等,都是在业余时间里自己学习的,因此,中文的功底并不差 。甚至在初中的时候,我还学生上讲台,给初中的同学讲过文学课呢 。
因为有了这样的基础,学习法律的基础知识并不十分困难,尤其是在实践中学习法律,有现成的实际案例,又有那么多既有实践经验又有理论基础的老师,使我的学习进展很快 。在大约过了两年的时间以后,我在法律专业上就有了很好的基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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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较先工作的单位是民事审判庭 。那时候不像现在,一定要取得了审判员或者助理审判员的职务之后,才能审理民事案件,而是到了机关就得办案,真正是从实践开始学习 。
我办的排名个案件是离婚案,刚开始还不知道离婚案件究竟应当怎样办,老审判员就给我讲“三看一参”,即看婚姻基础、看婚后感情、看离婚原因,参考子女利益 。通过这四个方面因素的考察,就可以确定是否应当离婚 。同时,老审判员又给我讲清楚了离婚案件的三大重点,一是婚姻关系,二是财产分割,三是子女抚养 。处理一个离婚案件,这三个方面都要处理好 。这样,通过一个案件,实际上就把离婚案件的基本情况都介绍清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