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2019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三条 用人单位;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给予工间休息一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六十天休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适用于当地企业事业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 。
“职工休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三第三十二条修改为“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改善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设施,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法律分析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较多可休128天,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法律依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女职工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女职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 。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实施细则1、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 。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2019】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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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排名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3、排名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女职工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 。
4、排名条 为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 。
5、法律分析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较多可休128天法律依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 第十条 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