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拟制 法律拟制的故意伤害罪(13)


较后,由于诈骗罪以及***罪中的骗取行为,都需要具有处分权限的人产生认识错误并且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如果普通公民甲针对丙提起虚假民事诉讼,办案法官乙明知甲捏造事实(或者甲与法官乙相勾结),作出有利于甲的民事裁判,从而使甲非法占有丙的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的,由于具有处分权限的法官并没有受骗,故不可能认定为诈骗罪(不属于诉讼诈骗) 。[44]诚然,法官乙的行为成立民事枉法裁判罪,在甲唆使乙作出枉法裁判的情形下,对甲也可以按民事枉法裁判罪的共犯论处 。但是,仅评价为民事枉法裁判罪并不合适,仅评价为民事枉法裁判罪与虚假诉讼罪的想象竞合也不全面 。一方面,甲与乙的行为侵害了丙的财产,对此必须做出评价;另一方面,倘若丙遭受数额特别巨大的财产损失,对甲与乙仅认定为民事枉法裁判罪与虚假诉讼罪,明显导致罪刑之间不协调 。本文的看法是,当甲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法官乙没有受骗却作出枉法裁判,导致丙遭受财产损失的,法官乙除触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可能同时触犯虚假诉讼罪)之外,还触犯了侵犯财产罪(其中的财产罪只能在***罪与敲诈勒索罪两个罪之间选择,一般来说认定为***罪较为合适[45]),由于只有一个行为,应当认定为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 。事实上,甲的行为可能同时触犯虚假诉讼罪(正犯)、侵犯财产罪(正犯或者共犯)与民事枉法裁判罪(教唆犯或者帮助犯)三个罪,一般来说也属于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 。
【法律拟制 法律拟制的故意伤害罪】此外需要说明的是,虽然牵连犯与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相同,但在上述虚假诉讼罪同时触犯诈骗罪、***罪、职务侵占罪等场合,不能认定为牵连犯 。因为牵连犯的成立需要两个行为(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或者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但在上述情形中,行为人仅实施了一个提起虚假诉讼的行为,并且侵害了两个法益,故完全符合想象竞合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