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氏|武大郎为什么被害死

潘氏|武大郎为什么被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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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家两男丁:一为大郎武植,一为二郎武松,皆是《水浒传》中的人物。据《水浒传》第二十四回描述,他们家原来在清河县,只因武二常喝醉了打架吃官司,所以就躲了。清河县有个财主,家里有个使女潘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姿色。那财主缠她,她不肯依从,并告诉了女主人。财主就怀恨在于,倒贴些嫁妆,白白地给了武大。武大得了潘氏后,受不了当地浮浪子弟的骚扰,就搬到了阳谷县租房住。正好武二要回家路过阳谷县,在景阳冈打了虎,在阳谷县做了都头,之后在街上和武大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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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对潘氏的描写是“为头的爱偷汉子”。
现在有不少人纷纷出来为潘氏说话,说什么潘氏有反抗精神,潘氏因不从财主而被嫁给武大实在是屈得慌,要不是西门庆和王婆使坏,潘氏也不会干坏事云云。
《水浒传》上白纸黑字写着,“为头的爱偷汉子”。他咋不用这些词汇描写林冲家的娘子?或者,潘氏为何见了武二以后,会不顾当时的伦理,要和武二吃酒调情?那只能说,你比《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还有能耐。
古代的事,必须放到古代的环境去看,而不能单以现代的认知和道德标准去衡量当时的人和事——尽管这只是一部小说。
后来,潘氏收帘子时,失手将叉竿打了阳谷县一个卖药材为生的破落户财主西门庆,灾难开始来临。
之后的事人们都清楚了。西门庆求王婆从中牵线,结果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之后就是武大挨打,被杀,武二出差回来后进行调查,杀潘氏,杀西门庆,自己伏法被发配。
武大在这中间并没有什么错。他本来生得黑矮,对于成亲什么的原没指望。但因为清河县财主家里的事,平白将潘氏给了他,于是祸事就上身了。
武大为了避免麻烦,特地从清河县搬到了阳谷县。但是,福兮,祸之所伏,祸事并不因为他换个地方就会消失。
因为主要原因在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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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潘氏是个本分守己的人,在那样的年代,尽管心里不乐意,但至少应该“嫁乞随乞,嫁叟随叟”——嫁了要饭的也好,老年人也好,都由不得自己,只需要安生过日子就行了。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和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现代是不同的。如果有奸情是要浸猪笼、沉塘的。
八十多年前,很多妇女都没有名字,嫁夫随夫姓,写名字时只能写“张王氏”之类的,更何况《水浒传》的故事背景所在的时代。
但《水浒传》交代得很清楚:潘错“为头的爱偷汉子”,这一点是祸之根源。
如果真像有些人为潘氏辩解的那样,潘氏是在追求自己的幸福,那至少应该守妇道,守当时的道德和律法。否则为何见了武二也能起歪心,以致不顾人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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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道,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又道,一个巴掌拍不响。所以不要把一切责任都推给西门庆。因为林冲家娘子被高俅的干儿子(原为高俅的叔伯兄弟)高坎调戏的时候,是宁死不从的。这又怎么解释?
如果潘氏本性如此,但遇事时心里有个是非观念,事情也不会像后来发展和那样弄得两家都家败人亡。
所以又涉及到第二个问题:避嫌。
三国时代的曹植作有《君子行》,其诗云:
君子防未然
不处嫌疑间
瓜田不纳履
李下不正冠
嫂叔不亲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