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召回计划报告怎么写( 三 )


3.1.6召回产品信息的公布: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必要时公司将由总经理作为发言人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把召回程序中的信息,如:产品代码实物图象、赏味期限、出现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公司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召回产品的方式等尽快的传递给消费者,以保持消费者对企业的信息 。3.1.7给消费者的确认信息:信息的内容包括顾客的姓名、地址、联系方法、产品数量、问题的描述、处理产品的具体说明及信誉的解释;接收者与公司的联系方式,以告知公司他是否有这种产品 。
3.1.8将召回的产品自信息的接受直至召回后产品的最终处理结果,填写《产品召回记录》,并由召回组长、总经理审核 。3.1.9召回小组将该次所存在的问题给顾客以答复,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
3.1.10公司内部通知和说明:召回政策必须与公司员工详细说明并予以遵循 。3.2加工过程中的产品及已入库存放的产品: 3.2.1车间加工过程中由验收人员按产品加工工艺要求检验出的不合格品,由验收人员判定进行返工处理,返工仍不合格的作次品处理,由车间质检员负责做出处置,单独入库存放,加设标识 。
3.2.2加工过程中有质检人员检验出品质、规格或感观方面有缺陷的不合格产品,按以下步骤步骤进行处理召回: 立即通知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停止生产→该时间段内产品隔离单独存放(并加设标识)→现场正在加工的产品召回→上报质检部、生产 。
4.食品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是怎样的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第98号令《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填补了我国在缺陷食品管理和召回方面的一个空白,是加强生产加工后续监管的一个有效措施 。其中对质检部门在食品召回方面的管理职责、调查评估、召回实施及结果评估均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
但对于食品生产企业而言,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如何按规定有序高效地执行召回程序,尚无经验可循,对此亟须深入探讨 。第一步召回计划 召回协调员 。
企业应指定专人担任召回协调员,负责准备并协调与召回有关的所有事宜 。召回协调员应熟悉企业所有运作程序,如采购、加工、质保、销售及客服流程 。
召回准备要点 。应明确参与人员的名单、职责、电话、传真号码及电邮地址等,详细说明召回商品、召回行动具体步骤等 。
同时必须指定替补工作人员以保证召回计划的顺利开展 。危害评估 。
企业应收集所有有关危害性质及范围的信息 。企业在向当地市级质检部门提交召回报告时应考虑下列因素:该产品的使用是否已经导致消费者患病或受到伤害;针对不同人群(如孩子、老人、免疫力低下人群等)及其他可能接触该产品的高风险的人群的危害评估;针对可能接触食品的高风险人群的危害风险评级;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发生的短期后果及长期后果 。
召回范围 。召回计划应详细列明企业如何评估计划召回的食品的数量及品种 。
如果问题涉及致病微生物,应考虑在同一个haccp体系下进行清洁及卫生处理的所有食品都有潜在可能受到污染 。除了从清洁卫生过程确定召回范围外,质检部门会考虑相关因素如加工厂的产品标识体系、相关病原菌、加工包装程序、设备运转情况、haccp体系监控和验证情况(包括微生物检测)、加工厂卫生操作记录以及其他haccp体系下的类似产品是否部分或全部受到影响 。
记录 。企业应该使用一套可以准确辨别不合格产品的标识溯源系统,以便有效召回不合格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