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版权科普|著作权的权利客体( 二 )


09.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此为兜底条款 , 用以涵盖立法者未能预见到的新形式的作品 , 使无法归入前述分类的作品能够得到相应的保护 。 2020年修正的《著作权法》更改了原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表述 , 更有利于发挥兜底条款的作用 。
不予保护的对象
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不予保护的对象 。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 , 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 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
此外 , 创意、题材、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实用功能等属于思想层面的 , 不构成作品 , 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