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内容改革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制度规定 江苏高考新方案( 三 )


变化之二:学业水平考试
现行方案: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必修科目测试和选修科目测试 。必修科目测试各科满分100分,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选修科目测试各科满分120分,实行的是等级计分,分为6个等级,用A+、A、B+、B、C、D表示 。
新方案:学业水平考试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中,10门由省统一组织,分为“合格”、“不合格”;其余4门由各市组织 。选择性考试每门均为100分 。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
变化之三:志愿填报
现行方案: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8所院校(每所院校根据理科和文科形成两条分数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
新方案:普通高考招生录取以“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 。考生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填报志愿 。
变化之四:录取方式
现行方案: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
新方案:从2021年起,以“院校专业组” 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 。“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 。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 。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
“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与现行的按“院校+专业(类)”填报志愿和录取不同,新高考改革方案是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专业(类)进行录取 。
变化之五:投档批次
现行高考方案依然区分了本一、本二批次 。但在新高考方案中,本一、本二批次将正式合并 。
【重点答疑】
Q:计入高考总分的考试科目有哪些?
A:计入高考总分的考试科目为“3+1+2” 。
“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分文理;
“1”为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1门;
“2”为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2门 。
Q:“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A:一是目标导向不同 。“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
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 。“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考生选择物理后,仍可以选择思想政治、地理,选择历史后,也可以选择化学、生物 。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 。“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是有区分的 。
Q:体育、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有哪些?
A:根据高校人才选拔需要,及其他改革省份的统一要求和做法,我省体育、艺术类考生除需要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考试外,也要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选科要求,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