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内容改革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制度规定 江苏高考新方案


考试科目内容改革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制度规定 江苏高考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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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新方案
【新高考方案】
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总分750分,科目设置“3+1+2”
【科目设置】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
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 。学生根据高校的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
【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 。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 。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
【考试内容】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国家和省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主要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
【考试形式及时间】
语文、数学、外语以及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 。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 。在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听力口语考试实行机考 。
高校录取方式
以“院校专业组” 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
从2021年起,以“院校专业组” 的方式,按平行志愿投档 。
“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 。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 。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
“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与现行的按“院校+专业(类)”填报志愿和录取不同,新高考改革方案是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
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招生单位,按专业(类)进行录取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科目设置】
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考试要求,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查,省教育厅抽查 。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 。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选择性考试由省统一组织实施 。
综合实践活动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