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蒲松龄笔下的清代奇案:丈夫遇害,妻子自缢,聪明县令火眼断真凶

文|颜小二述哲文
《清稗类钞》中记录了一个发生在清朝的离奇案子,案件中,丈夫忽然离奇去世,而他的妻子则在其去世后仅隔一夜的时间,就自缢身亡。
整个案件起初扑朔迷离、毫无头绪,但是在费县令的明察秋毫之下,案件渐渐明朗,让人唏嘘的是,这伤了两条性命案子仅源于一位妇人的爱美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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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必须要说明的是,这个案件除了记录《清稗类钞》中,颜小二在蒲松龄《聊斋志异》的《折狱》篇中也看到了相同的案件。
考虑到《清稗类钞》里面记录的趣事逸闻多为民间传说,而蒲松龄又是一位善于将生活变成故事的文学家,下文颜小二要述的离奇案件大抵是有其原型的,但是现今流传的版本,可能与真实细节有出入,各位心中有数就好。
本着负责的态度,颜小二这里就借着蒲松龄的《折狱》来说说这个清代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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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起:扑朔迷离与按兵不动(1)丈夫离奇死亡,妻子自缢
蒲松龄写了许多离奇的故事,而故事素材更多源于其在民间搜罗来的离奇故事,《折狱》里的清代奇案也不例外。
话说,在淄川县的西崖庄这个地方,一位贾姓男子在赶路的时候,被人袭击,丢了性命。而他的妻子,则在其去世后的第二天自缢身亡。
因为夫妻二人的去世来得太突然,贾姓男子的弟弟将这件事告到了淄川县令费祎祉那里。
费县令经过调查后,发现死去的贾姓男子身上的银两并未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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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他不是因谋财而死,那么大概率是有人故意为之。
随心中有判断,但是苦于没有证据,于是嗅到阴谋的味道的费县令选择按兵不动、暗暗观察。
(2)费县令的断案逻辑
看到这里,各位可能对于费县令查案的逻辑有些不明白,颜小二这里和大家一起理一下。
费县令眼前的案件的原貌是这样的:
男子遇袭,但却并未被劫财,仅仅只隔一晚上时间,他的妻子便自缢了。
这里有两个疑点。
疑点之一在于贾姓男子之妻自缢的行为。贾姓男之妻自缢原因无外乎两种,第一种是她与丈夫之死无关,仅仅是因丈夫去世,悲痛欲绝而选择轻生;第二种可能便是她与其丈夫之死有关联,基于某种原因,最后选择自缢。
来说说第一种可能。如果贾姓男的妻子是因与亡夫感情深重随他去了,这样做是否太着急,毕竟情深义重的人,不会在亡夫未经安葬、家中事宜未得安排后,着急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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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贾姓男之妻自缢原因大抵是第二种可能。
疑点之二就在于贾姓男子身上的银两并未被取走。
两个疑点加在一起,初步可以分析,贾姓男子之死不是陌生人的随机性“谋财或害命”,并且他的意外与他妻子有关。
2、反转:一个银袱破了案我们回到案件。
因为没有线索,费县令虽然怀疑,但是也只能明面上搁置,背地里暗中观察。
一晃半年过去了,贾姓男子的弟弟怨费县令对哥哥嫂嫂之死一事“无所作为”。
多次找县令理论,但却无果,最后只能怒气冲冲地将亲人下葬。
贾姓男子的弟弟可能怎么也想不到,转机会来得这么快。
这天,县衙比往日都要热闹,原来,费县令正在审问几个从城里抓回来的逃税的人,其中有一个人叫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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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为了避免受责罚,他找到费县令打算补齐钱粮,他把腰间的银袱递给费县令,费县令细细查看银袱,仿佛发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