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韩非提出人要随着环境和时代的发展变化,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韩非法治理论的产生与形成,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与必要性,但是其法治理论和法治方法,是建立在其朴素的进化论和人性论等哲学思想的基础上的,有很大的局限性。特别是随着封建制度的巩固和发展,韩非主张的严刑峻法,使用权术维护封建剥削等学说观点,日益失去其进步作用而逐渐向相反的方向转化。韩非以历史发展的眼光,将中国历史划分为四个阶段,并指出每个历史阶段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产生的社会基本矛盾不同,所体现出的特点也不尽相同。治国策略和手段应适应时代的发展,不能一味依赖一成不变的律法和规章。韩非用带有朴素的,唯物主义色彩的论点,解释了政治行为的根本因素,从物质利益角度深层次考察了政治状况,选择什么样的律法维持统治,往往是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客观要求,或采取严刑酷法或采取较为缓和的宽缓之政,并非是单纯的君主个人意志的体现。时代|韩非提出人要随着环境和时代的发展变化,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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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强调法纪的强制规范作用,用严格的律法规范人们的行为,认为当有人触犯法律,即使是道德修为极高的明君,也不能因同情罪犯而放弃法律,否则更多的人会因为君主的仁慈和宽容去犯罪。但是在政治实践过程中,如果只单纯依靠法纪,民众又会因干涉过多而失去对政治秩序的认同,从而导致专制与独裁,因此统治国家应持法维势,将法与势有机地融合为一体。战国晚期的韩国儒家学者,在治国方略上的观点与法家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产生了较大分歧,且一些儒家学者对法家思想进行了批判和抨击。时代|韩非提出人要随着环境和时代的发展变化,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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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要维护社会的稳定秩序,就必须在意识形态等领域,坚持法家思想的主导地位,不能在舆论宣传上佯装重视法家强调法纪,但在具体人事任用和政治实践中,却重用儒家人物。国家往往对学术研究提出国家所需的要求,学术研究对政治实践、具有一定的批判功能和理想主义,但政治是要着眼于现实,它所强调的是社会的有序和稳定。因此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在国家的政治实践中,要始终坚持法律的威严性和指导性,这是不能动摇的前提,在此基础上,允许学术界对当前政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和谐的地方进行探讨和争辩,逐渐对政治实践活动产生影响,但不能超出法律的界限而直接干预政治层面。时代|韩非提出人要随着环境和时代的发展变化,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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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追求的是''儒表法里'',即在核心的层面,凡是关系到社会秩序之根本,就必须坚持毫不动摇地运用律法,而在对外宣传上应该用仁义道德,用柔性力量去感化世人,用适当的宽容去接受适度的批判,以此推动社会的稳定和进步。韩非的法治思想,之所以能够适应当时社会大变革时期的历史环境,是因其具有朴素的辩证法因素是密不可分的,韩非强调人要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发展变化,适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异和变都指向变异,它所相对的是同和稳,是一种恒定的状态,正基于此韩非能够在时代性的背后,内含着普世性的价值规范,切中时弊地提出各种主张。时代|韩非提出人要随着环境和时代的发展变化,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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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儒、法两家的思想进行比较会发现,儒家思想着眼的是普遍存在的共性,即关注普遍意义上社会秩序稳定的问题,和强调人类社会中的人伦秩序。法家则着眼个性,关注的是如何利用人追求利益的特性,来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治理国家既要考虑全面又要关注个体,从这个角度来说,二者既有区别又互为补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互不可缺。韩非反对是古非今的复古主义,强调针对一定的历史阶段,应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治国方略,韩非认为人类社会是向前发展的,社会是不断进步的大的趋势是今胜于古,其思想在认识论上可以归为唯物主义历史进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