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n|遇到职场霸凌,你会忍气吞声吗?该怎样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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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 , 职场霸凌引起越来越多职场人关注 , 一些企业体罚、侮辱员工的奇葩事件层出不穷 。
从“酒局文化”、“KTV文化” , 到吃整蛊辣条、吃蚯蚓、喝马桶水 , 甚至裸奔、爬跪、扇耳光 , 惩罚手段也变着法的升级、翻新 。

同样的 , 相较于体罚的霸凌来说 , 职场PUA则更加隐晦 , 利用对员工的操纵权 , 通过一直打压否定等话语来一步步打击员工的自信 。
【mcn|遇到职场霸凌,你会忍气吞声吗?该怎样应对?】典型的方式就是口头上一边说这是为你好 , 为了你的成长 , 一边不断强调你一文不值 。
很多网友都或多或少经历过职场霸凌 , 有的是明目张胆的霸凌 , 有的是通过对新人的压迫 。
“被霸凌者”误以为是职场规则 。 但是大多数遭受职场霸凌的员工刚出社会 , 工作经验较少 , 很多时候都是以默默辞职的方式狼狈逃脱 , 辞职后也需要很长的时间找回价值感 , 重建自信 。
一度忍让换不来更好的待遇 , 只会让始作俑者得寸进尺 。 职场人要认清职场霸凌的真面目 , 必要的时候适当展露锋芒 , 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
《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 , 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 , 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
类似职场上的 “体罚”或称为之“变相体罚”“恶搞”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人格尊严、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 劳动者可以提起侵权诉讼 。
今年实施的《民法典》中 , 将“人格权”独立成编 , 为此类霸凌行为划清了法律红线 。
《民法典》规定 ,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 , 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面对职场霸凌 , 劳动者要勇敢说“不” , 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01
收集保存证据 。
包括:书面材料、电子邮件、微信QQ等对话记录(截图)、电话录音、现场录像、证人证言等;
02
申诉 。
到用人单位的工会或者当地的总工会申诉 , 寻求帮助;
03
申请劳动仲裁 。
面对用人单位的劝退、逼迫离职、无故降薪、辞退等行为 , 可先行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 , 在劳动行政部门的主持下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的 , 则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准备好相关材料 , 到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04
向人民法院起诉 。
劳动争议案件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后 , 则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权利救济 。
若遭遇民事侵权行为(健康权、自由权、名誉权等被侵害) , 可以直接到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若身体受到轻伤以上伤害 , 遭遇猥亵、诽谤等行为 , 对方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 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 。
步入职场后 , 一定要分清“严格管理”和“职场霸凌”的区别 。
真正的“严师” , 所有的批评是“对事” , 而不是“对人” , 说的话重点都是奔着解决问题 , 而不是发泄情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