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封面专访|从留守儿童到“非典型性”作家 《驻马店伤心故事集》之后郑在欢再出两部小说集( 三 )


“我喜欢讲故事,但更喜欢叙事,所以很难写类型小说”
封面新闻:你有讲故事的天赋,但你没有选择去成为一个粉丝众多的网络作家,而是走上了严肃文学的路子。这也是耐人寻味的。或许跟你遇见魏思孝有关?
郑在欢:跟他有关,但关系不大,主要还是个人志趣的问题。我最早参加网络征文比赛的时候,也去起点看小说,也看一些很有名的网络作家的小说,但看不太进去。那时我还看了一个网络作家,叫“烽火戏诸侯”,他的叙事就很有风格。在你没被故事套住的时候,已经为叙事着迷。我喜欢讲故事,但更喜欢叙事,所以很难写类型小说,那多半会被抱有特定期待的读者骂。严肃文学这个说法,我不喜欢,我也不喜欢严肃,我只是喜欢写点说不清楚是什么故事的故事,想要找到点跟自己一样敞开怀抱迎接异样之美的读者而已。
封面新闻:在你还不太知道小说是什么的时候,你投稿给《收获》就有很积极的反馈。要知道很多人一辈子有文学梦都还写不出一个像样的作品。很多人都提到你的确是有文学写作天赋的(当然这不抹杀你自己的努力去兑现这种天赋)。对自己的天赋,你自己是怎样的心情?
郑在欢:天赋这个事儿很难说清,但我得承认我有天赋。就像前面所说,我从认字就爱上了阅读,我喜欢跟人聊天,我逗笑了别人也会自豪。但这些都不是刻意为之,一旦刻意,很可能就逗不笑任何人了,或许还会让人觉得讨厌跟尴尬。写作差不多也是这样,只是写作是刻意行为,写作中最大的难题也是去除刻意。
封面新闻:因为一次疏忽(发朋友圈的时候忘记了屏蔽同村的人),故乡的人全部都知道你成了作家,出书,而且知道你写了家乡的人和故事。这种压力会让现在你再写跟家乡人有关的故事时,会有所顾忌吗?
郑在欢:最近新书出版,前几次发消息我都会屏蔽他们。后来实在是不胜其烦,两副面孔对我来说太累了,人只能成为一种人——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认识。所以我心想算了,大不了被他们打一顿呗,还能怎么样。所以我该写写,该发发,老毛病可能会慢慢改一改,比如说直接拿原型人物的名字来用,这个确实不太好,太容易对号入座了。
封面新闻:我看一个采访这样写你,“离开家乡的时候,他想跟奶奶聊聊天,奶奶七十多了,老在催他结婚生孩子。“虽然我也渴望有家庭,但这可能意味着更多的拖累。我说:奶奶,你理解我吗?我想活的不仅仅是一辈子,可能是更久。我想干的事情,是让我自己能够流传下去,能流传得比一辈子、比几辈子更长。”你真的这么说了?她大概听不太懂吧。
郑在欢:真的这么说了,她肯定不懂啊,这其实是验证文学的时刻。内容她是不懂,但诉说她是懂的,我的语气,我的神色,她立刻就懂了。她知道我是认真的,她知道这对我而言很重要,她被诉说而不是诉说的内容感染,对应到文学就是被叙事而不是故事感染。从那以后,她基本没有再跟我提过结婚的事,只是嘱咐我要照顾好自己。虽然有时候她的话里还是会冒出点苗头,但也换了策略,这同样是文学的策略。
封面新闻:从《驻马店伤心故事集》到《今夜通宵杀敌》《团圆总在离散前》,你自己最喜欢或者说是你觉得最能达到你理想状态的作品是什么?为什么?
郑在欢:短篇小说里,我说过《我只是个鬼,什么也干不了》跟《还记得那个故事吗?》能排进我的个人喜爱度Top3,至于第三篇是什么,恕我不能透露更多了。这两篇的共同点都是临时起意,一气呵成,没有构思,毫不刻意,灵巧新奇,写完之后,连作者都吓一大跳。哇,怎么还有这样的故事,嚯,小说还能这样写。所以应该能看出来了,理想的作品是自然流露,是福至心灵,是花最少的心思干最多的事。当然这太可遇不可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