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观点|“以刊评文”催生了大量学术泡沫,当年发表的论文不应计入考核

本文来源:节选自《学术论文与学术期刊价值关系的编辑思考》
本文原载于《现代出版》2016年第1期
转自:科研写作研究所、墨香学术
作者:程新晓 , 河南大学出版社副编审
在评价学术论文价值的过程中 , 不少部门为了提高本单位的学术质量和水平 , 纷纷圈定一些自认为学术水平高的刊物 , 作为科研工作者发表论文的首选期刊和完成科研工作量的主要依据与奖励的范围 , 这种情况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等部门具有普遍性 。 自圈刊物范围的出发点是好的 , 但是这种以刊评文 , 对学术期刊人为圈定、机械划分等级的做法 , 以及给学术期刊定格评级来评定学术论文价值的倾向 , 在某种意义上人为地背离了学术期刊的办刊宗旨 , 脱离了学术期刊的简单评价标准 , 实际上并没有把尊重学术创作和传播的思想落到实处 , 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术期刊的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和“泡沫学术”的不断产生 。 以刊评文的简单评价标准不仅不利于学术研究的繁荣 , 而且也给学术期刊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 但也有人认为以刊评文在学术评价中总体上发挥了正面和积极的功能 , 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信度 。 本文从编辑出版学的角度对学术论文价值和学术期刊的关系作了新的思考 。
一、以刊评文不利于期刊业的健康发展和学术研究的“百花齐放”
【论文|观点|“以刊评文”催生了大量学术泡沫,当年发表的论文不应计入考核】近几年在科研部门的科研成果统计和人事部门制定的职称评定 , 以及科研成果奖励等方面 , 出现了一种以刊评文的评价倾向 。 所谓以刊评文就是某些部门将自行圈定的“核心期刊”作为评价论文价值的尺度 , 以致出现了在高级职称评定中因缺乏所谓“一级期刊”发表的文章而被一票否决的极端现象 。
这种带有行政干预性质的论文价值判断 , 导致学术期刊呈现出有的拥挤不堪而有的十分冷落的现象 。 在这种论文价值判断标准的引导下 , 作者首先选择的自然是那些所谓“级别”较高的学术期刊 , 排队等待自己的研究成果或上乘之作被选中发表 , 或通过其他各种“关系”的疏通来加快论文刊发 。 由于这些学术刊物的稿源十分充足 , 不仅超过了刊物本身的承载能力 , 而且造成编辑正常的审稿劳动程序被打乱而处于一种超负荷的状态 , 由于编辑脑力劳动的特殊性限制 , 学术期刊不可能与作者的需求同步 , 大量来稿积压 , 特别是会使那些具有创新学术观点的论文失去了最佳的发表时机 , 人为地造成了科研成果和劳动的空耗 , 不少作者也是热情而来、败兴而归 。 刊物的特性和编辑的学术标准与作者的企盼之间存在的一定距离 , 造成作者怨声不断和刊物压力过大 。
另一方面 , 那些没有被圈定的或没有进入“核心期刊”视野的学术期刊 , 由于不被作者看重而出现了严重的生存危机 , 稿源严重不足 , 高水平的学术论文难以有效编选 , 使刊物的经营陷入困境 , 有的被迫延期出版 , 或两期合成一期出版 , 文理科混编出版 , 专业版改为综合性的混编版 , 即便是不改者也多为其他类型的文章填充而显得不伦不类 , 学术特色和期刊特色不甚明显 , 只是按时应期出版而已 , 根本不可能考虑如何提高刊物的学术质量和突出特色 。
为了鼓励研究人员在一些所谓高级别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 自行圈定一些所谓高级别的学术刊物 , 并用较大的奖励幅度对在这些刊物发表的论文进行奖励的做法 , 也不利于学术研究事业的“百花齐放” 。 作者研究的学术成果选择什么样的学术刊物发表 , 或者其学术成果适宜于什么类别的学术期刊发表 , 是作者的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 , 并不需要有关部门制定强制性的条款让研究者被动接受 , 如果硬要实施则极易导致研究者话语权被剥夺 , 使作者群体处于弱势地位 , 这对于民主学风的建立是不利的 。 况且 , 被划定在“圈内”的少数学术刊物也仅仅是学术期刊群体的一小部分而已 , 自然也不能代表中国学术期刊业发展水平的全部和中国学术水平提高的全部 。 此外 , 被圈定的刊物身价倍增也不是建立在学术期刊之间平等竞争的基础上 , 并非通过期刊体制机制改革和市场检验打造的品牌 , 而是人为制造的一种盲从和“羊群效应” , 这就极易造成被圈入的刊物处在优势位置 , 躺在人为制造的功劳簿上不思进取 , 这与被圈定的期刊自身和中国学术期刊业的整体推进和跨越式发展的内在要求都是背道而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