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米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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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年,对自己的一手烂字一直耿耿于怀,以至见了身边写字好的人,我都有些羡慕和嫉妒。
我的初中同学里就有几个写字特棒的人。开始时我只知道张健的字漂亮。张健是我的同桌。他写的字,字字笔画工整,结构端正;行行排列齐整,字间距几乎没有误差;整体的布局更是协调美观,看着让人特舒服特享受。我喜欢张健的字,就是上课也会时不时地侧脸看几眼,这差不多成了习惯。
前两天初中同学在一起吃饭。聊起来,大家对几个书法颇有造诣的同学赞不绝口。文涛谦谦地说,"文营、张健才是咱班的书法家;凤红呢,是一名书法爱好者;而我,说实话,就是一个会写字的!"我听了不禁一乐,"那我是什么?"文涛嘿嘿笑了起来,"你的字不是写的,而是爬出来的,还拖着一条尾巴,像个蝌蚪!"同学们对我的字很有印象,几个人禁不住哄笑起来。别说,文涛说得还真形象。上小学时凡教过我的老师,见了我的字无不摇头叹息:你要是把字写好就更没得说了。
也许是因为急性子,我写起字来总是越写越快,最后几乎就是龙飞凤舞了。每个字的笔画不是东倒西歪,就是缺胳膊少腿。上了初中,因为本子上不再有田字格,一行字写下来,如果说第一个字还在地面上,而到了末尾,字就像搭乘了火箭,几乎窜到了半空。张健打趣说,"怎么,你的字还会爬山呢?"为了把字写好,我也是开动了脑筋。比如在本子上放一把直尺,沿着尺子写。但不知怎么就形成了习惯,每写一个字,最后总是有意无意地拉一笔。如此,字的队列倒是整齐了,但每个字的后面都拖了条尾巴。
其实刚上学时我还是认真练过字的。我至今牢记着入学时老师的叮嘱:写字时身子先要坐端正,眼睛与桌面保持一尺远的距离,以及怎样握笔啦,字的笔画顺序啦等等。总之,老师该教的都教了,而且我也都记得很牢。
那时候我们还练毛笔字呢!每个学生都要买一本专用的大本子,米字格的。先是描红,后是临仿,叫写大仿。写大仿是课外作业,第二天一早交上去,老师要评判的。哪个字仿得好或写得好,老师会用红笔圈出来,本子发下来后让学生再自己体会。上课的时候,老师也会抽空对同学们的字点评,尤其对红圈圈多的同学还要提出表扬。这无形之中提升了我们练字的积极性,也激发了同学们的竞争意识。每次发下大仿本,大家都要比一比谁的红圈多。为了多几个红圈圈,下次写字就更认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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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的字写得不咋样,但我上学时的同桌几乎个个都是"书法家"。我的第一任同桌是兆华。他与我同村,个头与我半斤八两。我俩都是体质弱的人。他的字,利落,清爽,透着一股清秀的气质,仿佛是一个女孩写出来的。可惜他后来得了脑膜炎,本来快要出院的,未承想复发丢了命。他的墓就在我老家的门前,与我家的院子隔着一条路。每次经过那里我总会想:这里躺着我的一个同学呢!他可是写得一手好字。
茂财是我小学时的另一个同桌。茂财个子也不高。当然,凡是和我做同桌的,个子肯定都不高。茂财的字干净挺拔,字字如雄纠纠的勇士,很有气势,与他的性情形成了很大的反差。我经常让他为我演示如何写字。茂财很乐意教我,手把手地教。可惜,也许是开始时没有打好基础,我的字终究没有改观。茂财与我邻村,虽然我也天天回村里,这些年却很少能碰面。
上初中时张健成了我的同桌。尽管我的运气不错,继续有一位写字很好的学友做同桌,于我仍然只是羡慕的份。到了初中,一个人的字如果不再刻意练习,基本上算定了型。就在这个时候,我独创了"蝌蚪体"的写字风格。对于我的"蝌蚪体",从初中到高中,每个老师差不多都是一脸的嫌弃。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先把字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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