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大王$郑渊洁:我为什么要停刊《童话大王》

【环球时报采访人员 张妮】“童年结束了!”得知创办36年的《童话大王》月刊将于明年1月停刊,很多“80后”在震惊之余,更多是惋惜。“做出这个决定,我很痛心”,《童话大王》创办者郑渊洁接受《环球时报》采访人员专访时说,毕竟这本杂志“70后”就开始看,一直看到“10后”,“我想了一年,实在没办法才做出这个不得已的决定,全力维权,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有人曾问郑渊洁,如果不能写作,会从事什么工作。他说:“就是律师。因为我不依不饶,一定能发现击败对方的角度。”这位“童话大王”似乎离自己的“第二职业”越来越近了。
童话大王$郑渊洁:我为什么要停刊《童话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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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672个商标全部维权成功,有可能复刊
环球时报:为何要以停刊为代价去维权?未来有可能复刊吗?
郑渊洁:我在《童话大王》终刊号上给三个侵权商标写了一封信,一边写一边掉眼泪。我这个岁数的人已经很少掉眼泪了。这三个商标我累计用了32年维权都没有成功。
我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被侵犯知识产权,那时主要是盗版书,当时维权成本也很高。但多年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越来越大,现在盗版书维权可以用四个字形容:易如反掌。知识产权由三部分组成: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近十几年,我国在保护著作权和专利权方面已经日趋完善,只有商标领域维权非常难。现在共有672个商标侵犯我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比如皮皮鲁、舒克、贝塔,到现在为止只维权成功16个。我的商标维权成功平均用时6年,最长的一个用了14年,每个商标平均维权成本9万元。如果这672个商标全部维权成功,我认为复刊是有可能的。
环球时报:如果后半生您的主要精力都用于商标维权而不是创作,这样做值得吗?
郑渊洁:我觉得值。这样做其实不完全为了自己,别的原创者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上世纪80年代初刚开始写作时,我就希望创作的文学人物知名度超过作者本人,这样的文学人物肯定会有经济价值。所以我给文学人物起名有两个原则:第一,中国必须有这个姓。第二,名字不能是汉语既有词组,否则一旦有人侵权你没法维权。
比如说,舒克如果叫“舒服”就没法维权。现在法院支持我时用了这样的表述:皮皮鲁、舒克是非汉语既有词组,是郑渊洁创造的文学形象。在我的侵权案中,有皮皮鲁牌猪皮肉、舒克牌内衣、童话大王牌童装……很多人看到这些名字就会以为是我的生意。如果用这种“蹭热度”“搭车”的方法经营,产品质量能得到保证吗?这其实是一种不公平竞争。
我之所以做出停刊的决定,一方面是感觉看不到希望了,但另一方面又觉得有希望。因为十年前我曾针对私家车年检改革的问题进行过呼吁,后来成功了。商标维权会不会也产生同样效果?我想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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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好奇心,比让孩子上补习班有用
环球时报:一个人写一本《童话大王》长达36年,打破了吉尼斯世界纪录。您是怎么做到的?
郑渊洁:我觉得是性格使然。所有种类的性格都会促成你在某一个领域的事业成功。我的性格可以用“死磕”来形容,从小就爱较劲。《童话大王》创刊两年的时候,我去庐山参加一个会,会上有个大学教授说,一个人写一本月刊,在文学史上是不应该有的事,这是一个笑话。如果他不这么说,我真可能写不到两年,但他这么说了,我就把他的名字贴在写字台前面,一直贴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