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举|风险逼出文明( 五 )


【创举|风险逼出文明】在原始社会时期 , 人类只有所谓的“群婚” , 也就是没有以责任义务约束的松散两性关系 , 性关系混乱 , 所以 , 没有“夫妻”、“父亲”这样的概念 , 也难有今天意义上的“家庭”、“家族” 。 到了原始社会晚期 , 特别是新石器早期 , 群婚逐步演化到一种多偶的“伙婚”制 , 即一个女子对多个男子的“一妻多夫”制 , 男方对女方的责任义务逐步增多 , 女方对男方的专有关系时间渐渐加长 , 那时候 , 男子开始“从妻居” , 在传承上子女不属于父亲世系 , 而归母系 。 到了定居农耕时期 , 社会结构由母系向父系、婚姻关系由“一妻多夫”向“一夫多妻”转变 , 也由于定居下来的人类有激励推演出规则 , 不仅将婚姻中的责任义务进一步明晰 , 而且努力为家秩序添砖加瓦 。 在中国 , 这相当于夏商和西周时期 , 在差不多两千年的时间里 , 一方面建立了早期国家形态 , 另一方面 , 完成了向父系社会的转型 , 推出我们今天熟悉的父系姓氏 , 创建后人所称的“礼制” 。
在各个社会 , 家秩序的建立时间不同 , 其发展过程与完善程度各异 。 以中国为例 , 虽然《仪礼》、《礼记》和《周礼》等儒家经典是对周朝礼制的总结 , 说明家秩序近三千年前就相当发达 , 但这套体系从孔子、孟子到汉代董仲舒、宋代程颐和朱熹、明代王阳明等 , 经过历朝历代无数儒家哲人与践行者的不懈努力 , 才渗透到社会各角落 , 全面规范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 到19世纪的晚清和20世纪民国时期 , 基于“三纲五常”的名分等级秩序已经把每个人 , 不分男女还是老少 , 都牢牢地固定在家庭、宗族和社会结构中的一个位置上 , 终生不变 。 这样做当然使个人无自由选择、牺牲个体权利 , 但好处是:家庭内、宗族内甚至社会中的人际跨期互助变得可靠 , 降低成员间的交易成本事实上在功能上 , 宗族如同一个“内部金融市场” , 而礼制的目的是强化宗族的凝聚力和控制力 , 以促成族亲间的风险分摊和资源共享 , 减少族内交换成本及跨期承诺不确定性 , 最终是为了提升个体和家庭的风险应对力 。 多项量化历史研究证明 , 儒家文化影响深、宗族发达的时期或地区 , 他们应对灾害冲击的能力强 , 农民在灾荒时期的暴动频率会更低、人食人现象也更少 , 社会秩序井然此即儒家礼制对文明化的贡献 。 而研读经典和科举体制是实现儒家愿景的具体手段,得到的也是“有用知识” , 而不是莫基尔教授讲的“无用知识” 。
(作者系香港大学经济学教授 , 文章发表时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