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观察日记|浙美馆长应金飞:我还没有看到高水准的原创作品( 二 )


高水准的NFT作品应该是什么样?现在的NFT市场存在什么问题?应金飞聊了聊他的看法 。
艺术性、原创性是根本
大量数字藏品艺术水准较低
“艺术性是最重要的 。 ”在应金飞看来 , 艺术性是NFT的根本和底线 。
怎么理解这个“艺术性”?简单来说是一种美的感受 。
他举了一个简单的例子:你很喜欢一首歌 , 而你必须花钱才能把它下载到自己专属的媒体上 , 但因为你喜欢它 , 这份专有能让你觉得心里很充实 。
“艺术必须是打动人的 。 ”应金飞说 。
数字艺术品 , 首先应该是艺术品 , 它具有欣赏的价值 。 即便每个人的主观感受不同 , 但是基本的艺术水准应该达到 , 而不是低俗的、媚俗的 , 或者只是一个数字化的创作而已 。 “不是所有艺术作品数字化后都是数字艺术作品 , 它必须有数字化的创新;也不是所有的数字创作都是艺术作品 , 它必须有艺术性原创或艺术属性 。 ”
而根据应金飞的观察 , 目前的NFT市场上 , 大量数字藏品的艺术水准是比较低的 。 就算是被我们评选入榜单中的艺术家作品 , 很多在应金飞看来也不能被称为艺术品 。
这与NFT平台发展不久 , 各类作品蜂拥而至、鱼龙混杂有关 。 与此同时 , NFT的金融属性最先被大众所关注 , 很多人购买NFT并不是因为自己喜欢 , 而是为了买回来之后再卖掉 。
所以应金飞倡导:NFT不能完全金融化 , 应该守住艺术性底线 。 过度的金融化会丧失NFT最基本的属性 , 也会为资本炒作提供土壤 。
“第二点是原创性 。 ”应金飞强调 , 原创性的版权才可以成立 。 如果没有原创性 , 版权所有都是虚幻的 。
这一问题在博物馆体系的NFT中最为明显 。
所有权问题应该明晰
大部分文物类藏品不该出现在NFT平台
现有的NFT平台中 , 许多博物馆的文物经过了数字化成为炙手可热的NFT产品 。 我们的榜单中也列出了一些 , 其中以阿里拍卖的圆明园十二兽首系列最受关注 。
而这一现象在应金飞看来是有很大隐患的 , 它的核心问题是违法 。
应金飞专门去查了《文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简称) , 各大博物馆馆藏文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 , 并不属于具体管理单位 , 博物馆只有管理保管的权利 。 目前这些文物的数字化产品没有原创性的体现 , 并没有转换文物的性质——十二兽首还是十二生肖 , 青铜器还是青铜器 , 所以“版权”并不存在 , 更谈不上在NFT平台售卖 。
4月13日 , 人民网就对此发文《文博单位不应直接将文物原始数据作为限量商品发售》 , 文中明确指出:“在文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中 , 文博单位要坚持公益属性 。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正规授权方式利用文物资源进行合理的创新创作 , 以信息技术激发文物价值阐释传播 , 文博单位不应直接将文物原始数据作为限量商品发售;要建立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统筹有力的管理制度 , 牢牢把握正确的意识形态导向 , 确保文物信息安全 。 ”
“博物馆数字资源的总趋势是开放 。 ”应金飞说 , “近几年 , 世界很多博物馆都在推进高清图片的开放;今年三月 , 国内也有博物馆馆长和高校学者联名发布了《关于博物馆积极参与建构元宇宙的倡议》 。 ”换句话说 , 文物是属于每一位公民所有的 , 随着技术的推进 , 未来的终极形式是 , 每个人都有权免费获得文物的数字化形象 。
那么博物馆应该如何参与NFT呢?
应金飞给出的答案是引入原创性 。
在文物的基础上进行有创意的二次创作 , 由此生成的文创作品 , 才有“版权”之说 , 才可以进入NFT市场 。 而这也是博物馆应当承担起的文化引导、审美引导责任 , 更是当前市场所需要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