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生小孩会改变女性的人生优先顺序,因为爱孩子只能把梦想放一边?( 三 )


A辞职后生完孩子 , 准备好要回归职场 , 但是已经超过七个月 , 还是没有找到工作 。
二○一七年 , 韩国女性律师协会以会员为对象进行的问卷调查中 , 犹豫请育婴假的理由中 , 前三名分别为「公司并不鼓励请育婴假三十一.六%」、「可能会被迫辞职二十二.八%」、「不利人事升迁十九.九%」 。

昭妍:律师业务的基本诉讼都是以一年为单位 , 所以即便休息三个月再回来工作 , 时间上的确有些尴尬 。 以前的潜规则就是只要女律师去生孩子 , 通常不会请育婴假 , 而是直接辞职 。 因为之后还是可以回到原律师事务所工作 , 所以不会太担心 。
可是现在就业困难 , 供给也不断增加 , 导致就职竞争非常激烈 , 生产后没有可以回去的地方 。 不过 , 律师这个职业的优点就是 , 不用担心会连「一点」钱都赚不到 , 其实仔细找找还是可以找得到职缺 , 只不过年薪会非常少而已 。 反过来说 , 如果不生孩子持续工作的话 , 期待所得也会相当高 , 但是如果生了孩子想要重返职场的话 , 一切就得全部重新来过 。
例如 , 我现在有四年律师资历 , 假设我生完孩子再回到职场 , 只会拿到新人的年薪 。 但是我因为养育孩子支出增加 , 可是年薪却会少了两千万元韩币(约台币五十三万元)以上 。 而且律师业务相当不规律 , 几乎都需要请专职的家务助理与保母 , 所以我身边因为这样的原因而辞职的人真的很多 。
法研院同期的毕业生一百名中虽然有一半左右是女性 , 现在还在线上的大多是法官、检察官 , 律师大概只有十位左右吧?其他大多是在警察等行政部门担任公职 , 自己开业或是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却是屈指可数 。
姑且不论职业种类 , 想要累积并维持工作经历的女性来说 , 生育在现实中确实是个不利的选择 。 必须在时间与金钱中抛弃其中一项 , 生活的许多领域中 , 包括健康 , 都会出现不可预测的变数 。
伊善:「因为想把喜欢的工作努力做到最好 , 所以才选择不生小孩吗?」或许吧 , 不过我第一个理由是本身就不想生 , 第二个理由是生孩子确实会影响到工作 。 不管怎么说 , 创意类工作是有寿命的 , 能够得到人们共鸣 , 其创作黄金期大概十年左右就已经差不多了 。 虽然先生说一切由我决定 , 但他其实是想要孩子的 。
然而当我问他:「要生孩子的话 , 我至少有一两年会没办法工作 , 无法累积作品 , 换作是你能够接受吗?」他说应该没办法 , 我就告诉他我也是一样 , 所以不要再有这种想法 。 因为先生对工作也有很强的野心 , 所以可以理解这种感觉 。
身为插画家的伊善以平静的语调表达自己的主张时 , 我受到了不同次元的冲击 。 我有想要做的事 , 而且还不一定保证能够赚钱或是获得成就 , 却仍能明确表示想要投入全部的时间 , 并且要求配偶设身处地思考(而且配偶也平静地接受了) , 这一点令人印象深刻 。
在韩国社会中 , 女性如果不主动说出生孩子会对自身造成什么样的损失的话 , 谁也不会知道 , 反而会说「是妳自己想要生」、「是妳自己做的决定」之类的话 , 将损失的责任全转嫁回女性身上 。
当女性越是爱孩子 , 越是牺牲奉献照顾孩子 , 就会有人说「既然拥有了新的幸福 , 就该心存感谢」 , 而男性就更不可能会想帮助女性恢复因生产所造成人生损失 , 反倒是忽视或逃避本该要为此问题共同负责 , 这种情况更是多到不胜枚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