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出自

这里的法 , 应该理解为“标准、模式” 。不过 , 这句话里用的是引申义 , 为“明了、阐释、体现” 。【道德经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出自】比如《潮州韩文公庙碑》里有一句:一言而为天下法 。
如果理解为“效法” , 理解为遵循、依照,那正好反了 。这个法,它倒着来讲的,你可以理解为“明了、阐释、体现” 。
也就是说,人的一切表现,其实是阐释、体现了地的原理准绳;地的一切表现 , 是在阐释、体现天的原理准绳;天的一切表现,阐释、体现了道的原理准绳;道的一切表现,回归自然 。
《道德经》的格局特大,它的哲学 , 最终都是回归自然 。全篇都是一个思路 。所以如果你正着理解,说人依循地;地依循天;天依循道;道依循自然,并不准确 , 似是而非 。
因为《道德经》并没有讲“自然”究竟是什么 。它没有先入为主,没有用自我的见解去定义自然,这是它最优秀的地方 。它没有去定义自然,你依循,循不回去 。你说道是依循自然,那自然是如何运作的?《道德经》上没讲,你瞎编一个?那不像话 。
所以这句话是反着来的,逆向思维 。
人的表现、地的表现、天的表现、道的表现,只是体现了自然法则,但自然法则究竟什么样,这不能人为规定 。
只是说,人、地、天、道,是对自然的体现,至于自然究竟什么样,未知 。所以才要探索 。
所以 , 它的上文有“道大,天大,地大 , 王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處一 。”这些话 。大,指的是成长 , 从幼稚向成熟来发展 。道大则育天,天大则育地,地大则育人 。
王处一 , 严可均曰:“而王处一”,河上、王弼作“而王居其一焉” 。
谦之案:范本“王”作“人” 。傅本作“而王处其一尊”,“尊”字殆“焉”字形似而误 。《广弘明集》法琳对傅奕废佛僧事 , 引下句作“而道居其一” 。又“处”字,馆本、傅本均作“处”,范本作“居”,作“处”是 。
蒋锡昌曰:“按王注‘处人主之大也’,是王本‘居’作‘处’ 。《淮南子·道应训》引亦作‘处’ 。”
——故而,王大,则应育民 。
无中生有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