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论平等与秩序的冲突——对荀子与列维纳斯的一个比较

论平等与秩序的冲突
——对荀子与列维纳斯的一个比较
|李凯|论平等与秩序的冲突——对荀子与列维纳斯的一个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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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凯
作者简介:西南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 主要从事先秦哲学研究 。
本文出自《荀子研究》第三辑
文本转自民间儒学心灯公众号
摘 要:荀子与列维纳斯都认为人人平等必将引致社会失序 , 都将平等引致失序的根由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意志冲突;他们认定 , 在平等状态下 , 意志间的冲突不可调和 。 为解决此问题 , 荀子主张把君王推到至高无上的位置上 , 而列维纳斯则提倡建立一种自我对他人的绝对服从关系 , 他们二者都采取了压制一方意志 , 而张扬另一方意志的方案 。 尽管荀子还怀有“从道不从君”的平等意识 , 但由于“礼”或“道”为君王所用 , 所以这种意识实际上无法落实 , 能够落实下来的还是由确立君臣、君民地位的不平等从而确保社会秩序的方案 。 至于列维纳斯 , 由于他的解决方案缺乏外在强制力的保障 , 因此完全流于空想 。
关键词:平等;秩序;荀子;列维纳斯
【|李凯|论平等与秩序的冲突——对荀子与列维纳斯的一个比较】人人平等的理念在现代世界深入人心 , 罕有反对者 。 然而 , 对于人人平等的具体内涵 ,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 。 如果人人平等仅仅指公民基本权利的平等以及人格的平等 , 那通常不会有异议 。 但如果人人平等指人与人之间在社会地位、政治地位上的平等 , 那恐怕就要引起争议了 。 中国的荀子与西方的列维纳斯都明确地反对人与人的地位平等 , 他们的思考诚然有偏颇之处 , 但若给予同情的理解 , 便可知其具有存在的价值 , 并可启迪今人对相关问题的思考 。 兹将他们的有关思考介绍如下 。

人人地位平等 , 必将导致社会秩序的紊乱 , 这是荀子与列维纳斯两位哲人的共同识见 。 荀子关于平等与秩序冲突的论述集中体现在如下一段话中 , 他说:“夫两贵之不能相事 , 两贱之不能相使 , 是天数也 。 势位齐 , 而欲恶同 , 物不能谵 , 则必争;争则必乱 , 乱则穷矣 。 ”(《荀子·王制》 , 下引此书仅注篇名)“势位齐”即人人地位平等 , “乱”即社会秩序紊乱 , 荀子的这番言论不仅表露了不平等乃是不可抗拒的社会规律一“天数”的观点 , 而且揭示了平等之所以引发混乱的原因一“欲恶同” 。 由于人们所厌恶或爱好的东西往往是相同的 , 假若人与人地位相等 , 则每个人都不肯让渡自己的利益 , 反而会互相争夺 , 于是 , 社会的动荡、国家的穷困就难以避免了 。 与此相类似的表述还有如下一段:“人生而有欲 , 欲而不得 , 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 , 则不能不争;争则乱 , 乱则穷 。 ”(《礼论》)这是把社会秩序紊乱的原因归结为“人生而有欲” , 即人生来就有欲望 , 人有欲望就要追逐欲望 , 在逐欲的过程中 , 争夺难以杜绝 , 混乱难以杜绝 。 实际上 , “欲恶同”也好 , “人生而有欲”也罢 , 都说明了同一个道理:在物质利益、社会资源有限的情况下 , 如果人们贵贱无别 , 那就会出现意志与意志间的冲撞 , 在欲望的驱使下 , 每个人都试图将自己求取利益的意志贯彻到底 , 于是 , 人人竭力争抢资源的局面便出现了 。
无独有偶 , 西哲列维纳斯同样在平等与暴乱间建立起因果联系 。 就如复旦大学孙小玲教授所指出的 , “对于列维纳斯而言 , 我与他人的原初性关系从一开始就排斥平等的可能性” , 在列维纳斯看来 , 平等的状态必将引发“杀人”和“暴力”事件 。 列维纳斯所说的“杀人”是指将自我的意志强加于他人 , 迫使他人接受 。 列维纳斯说 , “他人是我唯一希望杀的存在” , 这是认为 , “杀人的欲望是人类原始的欲望” , 或者说 , “杀人”是一切人最原初、最本能的冲动 。 如果对这种原始冲动不加阻止 , 那么人人都会自发地诉诸“暴力”以谋求欲望的实现 。 关于暴力 , 列维纳斯这样界定 , “暴力可在一切这样的行动中找到 , 在其中 , 吾人以仿佛孤身一人的方式在行动:好似宇宙其他一切事物都仅仅是在接受这个行动” 。 由此可见 , “暴力”是一种执意扩张自我意志的行动 , 充满“暴力”的社会必定是无序的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