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哥读书会:《刀锋》( 二 )


这段话写完之后他马上借鉴他之前写的一本书 , 叫《月亮与六便士》 。
书的一大特点就是虚实之间 , 虚虚实实 , 把自己写进小说 , 小说里有个人叫毛姆 。
还有一段话:
“无论男女 , 不仅仅是代表自己 , 更反映自己出生的地域 , 是在城市或是农村学会走路、儿时常玩的游戏 , 从老一辈听来的传说、习惯的饮食、就读的学校、热衷的运动、阅读的诗篇和信仰的神祗 , 等等 。 凡此种种 , 均造就了一个人的相貌 , 光凭道听途说不可能通盘了解 , 必须亲身经历 , 进而融入自我的生命 。 我们就是我们经历的一切 , 而对写作者来说 , 你要不是去把自己亲身经历融入到你的生命 , 你永远不可能懂得那个人 。 ”
这段话写得太漂亮了 。
大概意思就是:如果你没当过父亲 , 你永远不知道父亲是什么样子的 , 你必须钻进父亲的体内 , 去吮吸他每一块灵魂 , 去知道他每一片肉体在想什么 , 否则你永远不知道父亲该怎么写 。
就是没经历过 , 根本写不出真实的感觉 。
所以经历生活才是编辑、作家该体验的事 。
书是毛姆晚年所作 , 不为利益 , 不用顾忌 , 名利都有了 , 完全解放了 , 他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 是他写得最爽的一本书 。
我就很幸运 , 24岁写第一本书 , 卖得还可以 。 然后基本不用为了钱写作 。 第一本挺好 , 后面的就越来越不像励志书 。
《刀锋》描写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 。
美国人很欣赏英国人 。 然后发现竟然有本书讲英国人很热衷于美国人 , 大概就是我欣赏的也在欣赏我 , 惊了 。
所以书首月出版 , 狂销50万 。 一公司高价买下电影版权 , 改成电影 , 获得很多奖 。
电影的成功又带动小说火了 。 很多人看了电影又去看小说 。
跟毛姆其它作品相比较 , 《刀锋》的地位尤其特殊 , 因为这是他唯一一本以自己真名为叙述者的小说 , 这里边就有一个人叫毛姆 , 就我们刚读过的那段话 。
所以他这个写作手法太厉害了 , 做虚虚实实 。
就像我把自己写进小说 , 在小说中出现李尚龙 , 在跟其他人聊聊 。
本书集结了对男性友人的回忆 , 内容毫无虚构 。
当然都毛姆不一定是真的 , 毫无虚构 , 生活中有这些原型 , 但作者不能完完全全写出来 , 以免被其他人认出来了影响别人生活 。
到小说主要内容了 。
主人公——拉里 , 出生很不错 。 按正常逻辑应该挤上上流社会 , 平平安安过完富足的一生 。
但是 , 一战发生了 , 他不得参战 。 在军队中 , 他认识了一个爱尔兰的好友 。
在一次遭遇战中 , 这个好友为了救他死了 。
他第一次意识到死亡离自己那么近 。
就像某一瞬间感受到自己有一天也要走 。
拉里开始思考 , 人为什么生活?如何度过一生?像打仗、结婚等等这些都有意义吗?
退伍后拉里就变了一个人 。 不去上学 , 也不结婚 , 还不工作 。
然后他只身一人到巴黎 , 去游历 。
他思考有没有上帝 , 灵魂是生还是死的?
他读了大量心理学 , 去矿场 , 去修道院 , 去寻找心中的答案 。
最后发现西方宗教解决不了自己问题 。
他觉得所有的逻辑不可信 , 所有逻辑都都不对 。
他再次踏上漫游之路 。 他在一个游轮上当水手 , 最后到了印度 。
在印度有一套精神哲学 。
一天他在院里与大师聊天 , 突然顿悟了 , 感受到了得道的感觉 。
获得了生命的意义 。 他就像找到了黑暗中的明灯 。
之后回到美国 , 丢掉财产 , 追求精神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