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图片 关于法律的图片 背景( 二 )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较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
(二)侵犯肖像权的常见情形
1、媒体为了商业目的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其照片
法律保护自然人的肖像权,较主要的也是要保护肖像权所体现的这种精神利益 。所以为避免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新闻媒体都要尽量征得本人同意 。如果未经其本人及其有关人员准许而擅自使用其照片用于商业目的,这就是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近来年多次发生明星肖像权被侵犯的事件,这是因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告宣传对于商品销售具有重要的推广作用,而明星有助于提高商品知名度,增强商品的号召力,形成巨大的名人效应,对此一些媒体为了商业目的而非法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牟取非法利益,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
2、媒体不当拍摄或使用他人肖像
一些新闻媒体擅***摄与新闻报道无关的照片和录像未经本人同意,拍摄其与新闻报道无关、不具报道价值的照片和录像,侵害他人的肖像制作专有权 。根据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原则,新闻媒介可以对发生在公共场合的公众活动或其他报道价值的任务、事件进行拍照、录像,无须取得他人同意 。但这种权利也有一定限制,即只应拍录那些与新闻报道内容和主题有关的图像 。
3、新闻报刊等擅自使用与新闻内容无关的肖像
这主要是指新闻报刊书籍以及其他一些公开刊物未经肖像权人允许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作为装饰,如用作封面、封底、中心插页、文章的题目照片等等,侵害了他人的肖像使用专有权 。如
4、新闻从业者擅***录肖像权人的肖像
私人场合发生的事实较多地涉及到隐私问题,新闻工作者拍录他人私人场合的肖像必须经过本人同意 。“私人场合是指公民私人活动和私人交往的空间 。在私人场合,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由地开展各种活动,这种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 。”新闻工作者在任何公开场合,可以拍录有新闻价值的肖像,但是在私人领域、心里咨询处等私人场合,未经本人同意拍录他人肖像均为新闻侵害肖像权 。在私人场合,除了违法犯罪活动或是其他同社会公众利益或国家集体利益密切相关的活动外,一般都具有合法的隐私性,拍录其肖像须经过本人同意,否则属于侵害肖像权行为 。所以,新闻工作者必须慎重对待私人场合的肖像拍录问题,一般的私人场合应尽量回避拍录以避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甚至隐私权,如果确实需要拍录的必须要征得本人的同意 。
5、恶意人故意扭曲肖像照片
现实生活中,有些行为,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出于保护公民肖像权和人格尊严考虑,通常也被认为侵害肖像权的行为:非法制作和拥有他人肖像;侮辱、毁损他人肖像;以及通过照片处理软件对他人的肖像进行恶意的修改或做其他处理;这些做法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更别说未经其许可而擅自使用其照片 。
6、照片有误或是张冠李戴
一些媒体工作人员因为疏忽大意或是不负责导致配错了人物的肖像,使图片与说明不符或是张冠李戴,另外一种是使用的图片是真实的,又有相关联性,但是图片说明却是有误的,这两种都属于侵害肖像权 。
四、我国法律保护肖像权的现状
近几年来,侵犯肖像权的报道,似有愈来愈多趋势,为什么?我想原因很多,但归结可能有这样三种:一是侵权人(如摄影人、采访人员等)不懂法律,二是侵权人(如影楼、采访人员等)有故意侵犯人家肖像权而意图想“获利”,三是被侵权人(被摄影人)不懂肖像权的法律意义,只要看到自己的肖像见了报端就***索赔 。下面笔者仅就肖像权的法律保护上来谈谈我国目前对肖像权的法律保护上的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