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光与影的和谐旋律,艺术史的另一种视角( 四 )


到了印象派画家这里,因为便携管状颜料的发明,大大利于艺术家在户外写生。加之光学的进一步发展乃至相机的发明,都对绘画技法的变革起到了根本推动的作用。色彩也由具象转向抽象。又一个新的时代即将到来。
【 光影|光与影的和谐旋律,艺术史的另一种视角】拉斐尔前派的作品虽然没有直面光影的话题,但已经将“光”作为某种语言和观念,向前迈了一大步。比如威廉·霍尔曼·亨特的《死之影》,三个十字架的影子颇有预示意味,传递出一种压抑和恐惧。
光影|光与影的和谐旋律,艺术史的另一种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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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赫姆·哈默肖《室内:地上的阳光》,1906年
【“张灯结彩”的现代主义艺术】
进入20世纪以来,“光”成了一种隐喻手法,比如形而上画派和超现实主义画派的契里柯,光在他这里是某种暗示又是某种悬疑寓言。但总体来说,采用各种现成品光源和工业产品的霓虹灯光,是进入20世纪现代艺术及后现代艺术以来,对光的运用的新方式。在20世纪60年代,直接出现一个画派名为“灯光艺术”(Light Art),便呈现一种观念的变革。街头的霓虹灯闪烁、迪厅的光怪陆离、嘉年华的张灯结彩……这些都是日常所见的灯光,但它们不能称作艺术——或者反过来说,为什么灯光会被称为艺术?犹记得那句呐喊——“向我照射吧,骄傲的光,狂野的光,把我淹没。”包豪斯巨头、灯光艺术的奠基人拉兹洛·莫霍利-纳吉在1917年曾这样描述他对光的崇拜。结合那个著名年代的背景来看,那个年代就是崇尚打破、打破、打破——打破一切传统和固见的束缚,以狂放激情之姿,以自由无畏之态。对于灯光艺术来说,简而言之,它所带来的变革是让空间不再只是“作品-观众”这一线性的维度,而是创造一个空间,让观众可以在空间里做些什么。
灯光艺术最初是极少主义的重要流派,他们认为灯管是构成工具,不牵扯任何情绪化的内容,竭力避免形式和媒介的任何表现意义。因为光本身也是一种物质,可以用来雕塑空间。其代表团体有1958年的“零”艺术社,由艺术家海因茨·马克和奥托·皮内创建。奥托·皮内的《光芭蕾》系列作品,让光穿过编织的球或打孔的金属板,在黑暗的房间甚至剧院内翩翩起舞,可以说是最早的浸没式空间体验。
而被视为灯光艺术先驱的是美国极简主义艺术家丹·弗莱文,他利用空白墙面为基底,利用霓虹灯管围成画框或栅栏的形状而名声大噪。
与杜尚一样,弗莱文在自己的艺术作品中使用日常物品,但他将这些材料构成新形式。当灯管烧坏之后,会被替换掉,因此颠覆了一件原创作品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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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里奇特·莱利《娜塔罗迦》,1993年
【未来已来】
如今,或许我们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当代艺术而言,光影还重要吗?当画不再是“画”,影子去哪里了呢?它们或许是换了一种形式展出——听起来不可思议,但在艺术领域无垠想象中没有不可能;在壮志凌云的科技发展之下也不是不可能模拟和打造出来。就像奥拉维尔·埃利亚松早就做过的,在美术馆中造了“太阳”。
“浸没式”这个概念,也不是什么新名词了,其义来自Immersion,最早是运用在戏剧领域,得益于日新月异的技术、尤其是VR设备的成熟。近两年也已在当代艺术领域风生水起,尤其是挂着“特展”之名的商展特别喜欢打“浸没式”这个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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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拉维尔·埃利亚松擅长营造光之迷幻空间,图为他的沉浸式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