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批复情况怎么写

1.怎样写批复一、批复的概念
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回复性公文 。其制作和应用一般以下级的“请示”为条件 。当下级机关的工作涉及到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报请上级机关审核批准时;当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无章可循,报请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指示时;当下级机关遇到无法解决的具体困难,报请上级机关给予指导帮助时;当下级机关对现行方针政策、法规等有疑问,报请上级机关予以解答说明时;以及当下级机关因重大问题有意见分歧,报请上级机关裁决时,上级机关都应该用“批复”予以答复 。除此之外,有时“批复”还被用来授权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或修改行政法规和规章 。
二、批复的特点
1、针对性 。批复的针对性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批复必须针对请示机关行文,而对非请示机关不产生直接影响;二是批复的内容必须针对请示事项,不涉及请示事项以外的内容 。
三、批复的分类
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批复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审批性批复;一类是指示性批复 。审批性批复主要是针对下级机关请示的公务事宜,经审核后所作的指示性答复 。比如关于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项目设立、资金划拨等事项的审批 。指示性批复主要是针对方针、政策性问题进行答复 。这一类批复,不只是对请示机关提出请示事项的答复,而且批复的指示性内容,在其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另外,授权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或修改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批复,也属于指示性批复 。
四、批复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批复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1、首部 。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
(1)标题 。批复的标题有多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批复事项、行文对象和文种构成;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第三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第四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原件标题和文种构成 。
(2)主送机关 。批复的主送机关是指与批复相对应的请示发文机关 。授权性的批复,主送机关应当是被授权发布施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下级机关 。
2、正文 。正文是批复的主体,其内容比较具体单一,层次构成相对固定 。其中除授权性批复与一般批复的写法有所不同外,其他批复的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
(1)开头 。通过引叙来文以说明批复缘由 。首先点明批复的下级机关并写明来文日期、标题和文号,以交代批复的根据 。
(2)主体 。主要说明批复事项 。应当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实际情况,针对“请示”的内容给予明确肯定(或否定)的答复或具体的指示,一般不进行议论 。也有的批复,在批复事项后面概括提出希望和要求,进一步强调批复的主旨 。
(3)结语 。一般用“此复”“特此批复”等习惯用语 。
3、尾部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 。署名写上批复机关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成文时间写明年、月、日 。
五、撰写批复应注意的问题 。
2、批复的观点要明确 。无论审批性批复还是指示性批复,上级机关的态度要明朗,不能太原则,更不能模棱两可,以免使下级机关无所遵循 。
3、批复要及时 。批复是因下级机关的请示而行文,凡下级机关能够向上级机关行文请示的,说明事关重要,时间紧迫,急需得到上级机关的指示和帮助,所以上级机关应当及时批复,否则就会贻误工作,甚至会造成重大损失 。
2.请示和批复怎么写1、首部 。主要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