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女子面试后试岗被安排擦玻璃,一小时后说没擦干净不予录用,女子报警后获12元

重庆|重庆女子面试后试岗被安排擦玻璃,一小时后说没擦干净不予录用,女子报警后获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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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女子面试后试岗被安排擦玻璃,一小时后说没擦干净不予录用,女子报警后获12元

重庆的苏女士在服装店面试后被安排试岗 。 在擦了一个小时的玻璃以后 , 店方表示玻璃擦得不干净试岗不合格 , 拒绝支付工资 。 苏女士报警后店方支付12元工资 。


苏女士看到某服装店在招店员 , 就前去应聘 。 在面试过后 , 店方表示她可以过来上班了 。 不过 , 上班之前先要试岗 , 苏女士便同意了 。
试岗那天 , 苏女士早早地来到店里 。 店里给她安排的工作是擦玻璃 , 店里要求苏女士在一小时之内必须将所有的玻璃全部擦干净 。 于是 , 苏女士便开始认真地擦玻璃 。
由于是服装店 , 店里的玻璃非常多 , 好在苏女士手脚麻利 , 按照要求在一个小时内将所有的玻璃都擦干净了 。 苏女士心想 , 这一次应该过关了吧?
没想到 , 店方在检查以后 , 却告诉苏女士 , 她的玻璃擦得不干净 , 因为她在擦玻璃时 , 没有擦玻璃的上方 , 所以她不合格 , 不能录用 。
苏女士一听便懵了 , 整块的玻璃那么高 , 以她的个子 , 玻璃上方肯定够不到 , 但是在擦玻璃之前 , 对店里也没有说要搭梯子擦玻璃最上面呀 。
考虑到找工作也不是特别容易 , 苏女士表示 , 再给自己一个机会 , 等下班了她加班将玻璃擦干净 。 但是 , 不管孙女士如何表态 , 店里坚持表示孙女士的试岗不合格 , 不能上班 。

随后 , 店里便要求苏女士立即离开 。 无奈 , 苏女士只能接受了这个结果 。 临走前 , 苏女士问店里要自己的工资 , 而店方却表示 , 试岗是没有工资的 。听了店里的回复 , 苏女士感到十分气愤 , 自己辛辛苦苦地擦了一个小时的玻璃 , 累得腰酸背痛的 , 到头来却一分钱都没有 , 这不是拿应聘者当免费劳动力使用吗?
苏女士据理力争 , 于是店里答应给他按一小时来计算 。 可是不料 , 过了几个小时 , 店里又反悔了 , 还是拒绝给苏女士支付工资 , 并且表示苏女士爱去哪里说理 , 就找哪里去 。
苏女士实在气不过 , 于是就选择了报警 。 经过协调 , 最终店里按照最低工资标准 , 支付给了苏女士12元 。
苏女士表示 , 自己也不是真的计较那一小时的工资 , 而是想要回属于求职者的尊严 。
网友们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后 , 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 有的网友表示 , 这家服装店真的挺过分的 , 估计是想找一个免费擦玻璃的吧!
还有的网友表示 , 这种现象挺常见的 。 现在很多店都这样子 , 打着试岗的借口 , 其实就是想要使用免费的劳动力 。
更多的网友表示 , 支持苏女士的做法 , 付出了劳动力 , 店方就要支付工资 , 合情合理 , 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

那么 , 从法律的角度上 , 该怎样来看待这件事呢?1、店方通过面试招用苏女士 , 苏女士上岗的那一刻 , 双方就已经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店方与苏女士擦玻璃擦得不干净为理由 , 觉继续任用苏女士那么就相当于是终止劳动合同 , 店方应当要一次性付清苏女士的工资 。
2、店方以试用期没有工资为理由 , 拒绝向苏女士支付工资 , 侵害了苏女士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 , 应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 , 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