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 。首先 , 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 , 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 , 不能忽松忽严 , 畸轻畸重;第二 , 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 , 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 , 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 , 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 , 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 , 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
准确 。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 。
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 , 不能张冠李戴;第二 , 认定事实必须准确 , 证据必须确凿 , 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 , 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 , 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 , 要明确易懂 , 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 。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 。首先 , 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 , 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 , 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 , 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 , 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 , 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 , 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
所以 , 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 , 克服官僚主义 , 保证反应灵敏 , 决策果断 , 指挥权威 , 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 , 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 , 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 。
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 , 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 。
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 ,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 。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 , 好坏有奖惩 , 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 , 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
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 , 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 , 并把责任层层分解 , 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 , 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 , 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 , 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 。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 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 , 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 。
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 。那么 , 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 , 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 ,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 , 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 。
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 , 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 。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 , 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 ,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