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法律怎么写( 四 )


4.2.2.2 岗前技能培训 对于新进或换岗人员 , 应进行岗前技能培训 , 包括:相关作业文件、相关设备性能与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安全注意事项及紧急情况下的应变措施等培训内容 , 由所在岗位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 。对于政府劳动部门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 必须到指定的机构进行培训 。
4.2.2.3 环境质量意识教育 通过上岗基础教育及岗前技能培训 , 必须逐步培养员工的环境质量意识 , 使他们意识到他们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 , 以及他们如何为达到环境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 同时也应强调满足顾客要求和期望的重要性 , 以及未能满足要求所造成的后果 。4.3 人力资源使用 4.3.1 配置 行政会同各部门主管对各岗位的现有从业人员的能力按照该岗位能力的要求进行评估 , 对达不到岗位能力要求的员工应采取重新上岗培训、换岗培训或其他必要的措施 。
对经过上岗培训的员工应按照岗位能力的要求进行考核 , 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于政府劳动部门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 。
对各部门主管的能力评估与考核由总经理进行 。4.3.2 考核与奖惩 本公司每年度对各岗位人员从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 并根据考核的成绩给予必要的奖惩 , 主要的奖励方式有:晋升(级)、加薪、奖金 , 对于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 , 可另外给予适当的行政奖励(优点、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等);主要的处罚有:降职(级)、减薪、罚金 , 对于工作中有严重违纪违规或因主观原因造成严重损失的 , 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辞退、行政处分(缺点、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等) 。
对部门内各岗位人员的考核由直属主管进行 , 部门主管批准 , 对各部门主管的考核由(总经理)执行 。以上具体作业 , 包括员工试用期的考核 , 应按公司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
4.3.3 在职培训 4.3.3.1 对于新产品、项目或合同或工艺技术发生变更导致相关岗位工作内容与要求发生变化时 , 应由所在岗位的直属主管随时组织培训 , 明确不遵守会造成的环境影响和后果 。培训后应以适当方式进行考核 , 并将培训情况记录于《培训记录及评价表》内 。
4.3.3.2 对于在日常工作中暴露出的员工工作技能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由所在岗位的主管随时组织培训 , 并在培训后以适当方式进行考核 , 并将培训情况记录于《培训记录及评价表》内 。4.3.4 所有与GP/ROHS系统相关的人员皆须有2个小时(含)以上的教育训练记录 , 新进人员在入职培训时需接受GP/ROHS观念的倡导 ,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不合格者不得参与GP/ROHS的推行和GP/ROHS产品的 。
5. 急求一篇学习法律的心得五百字 法律学习心得
初下笔 , 我便停住了 。不是题目有难度 , 而是自己不知道该从何写起 。我不能将心得记载的过于具体以免使别人看来我未真正理解法律 , 我也不能将其写得过于原则以免泛泛而谈 。思索了两天 , 回忆起课堂中的场景 , 有些还记忆犹新 , 耳边甚是有老师向我们灌输法律思想的声音 。
已经是大三法学学子了 , 三年的法学教育也让我们对法律的解读有了自己初步的认识 。在法律课堂上 , 我的认识得以了加深 。法律是一门技术 , 也是一门讲究经验与实践的科学 。学习法律的真谛不在于对庞大而复杂的法律制度的全然认知 , 而在于通过学习培养自己的法律思危、树立自己的法律价值观、摸索适合于自己的法学学习方法 。换句活说 , 法学教育培养出来的不仅仅是一格法律通 , 更应该是一个追求平等、公平、自由、正义等法律社会价值且以法律思维方式思索社会与法律问题的理性法律人 , 是一个能熟练利用自己的学习方法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的法律实践工作者 。法律也是一门技术 , 同样需要辅以实践因素才能达到炉火纯青的程度 , 不同的只是这门技术用来解决的是社会疑难杂症 , 而不是生产力问题 。熟练掌握这门技术难度很大 , 它需要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平易尽人的性格、善与人交流的沟通技巧、较强的信息检索能力甚至是合作精神、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和一颗善良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