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案例回顾:杭州3名少女惨遭骗财骗色,却无人报警( 二 )


在网站上看到招聘广告时 , 他就想出了这个主意 , 起初只是想骗培训费 , 后来他见色起意 , 便借培训之由 , 诱骗这些单纯又渴望钱财的女学生 。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 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 是累犯 , 应当从重处罚 。
不过本案比较复杂 , 他涉嫌的罪名有QJ罪、敲诈勒索罪等 , 还侵犯了他人隐私 , 他将得到怎样的惩罚呢?
首先他以借培训之名和女子发生关系 , 是否构成QJ罪?本罪是以违背妇女意志为前提 , 是行为人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 , 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
在此案中 , 孙某虽然欺骗在先 , 但并未采取暴力等手段 , 受害女子出于清醒状态 , 有反抗的能力却没有反抗 , 可见她们是出于自愿 , 因此无法将孙某以QJ罪定刑 。

但他未经被害人同意 , 私自录制不雅视频 , 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除此之外 , 他还以隐私要挟 , 让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理 , 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目的 , 此举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警方虽未公布其涉案金额 , 但根据量刑指导意见 , 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 , 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 ,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 可以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 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 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 。
【杭州|案例回顾:杭州3名少女惨遭骗财骗色,却无人报警】本案的结果虽未公开 , 但相信孙某一定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 孙某是罪有应得 , 但此案也警醒我们 , 高薪不是不存在 , 但没有底线的“高薪”就是恶狼抛出的诱饵 , 一旦上钩 , 万劫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