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明代两个家庭争女,关键证词竟来自一个死人,真相如何?( 三 )

明代|明代两个家庭争女,关键证词竟来自一个死人,真相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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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纯属笔者个人意见:杨全逃跑至该地居住至少数年,过得还挺滋润,衙司没有发现他是“问题人员”,直至调查高、赵二家争女案,才挖出杨全的前科,说明杨全始终对外严密隐瞒自己的经历。那么,普通人赵实怎么可能在三年前即洞悉杨全的秘密呢?因杨全的不光彩历史而连累赵实的社会评价有失公允。第六、也纯粹是笔者个人看法:即便赵实诬告高洁,他也是指称“海棠”被高洁用作婢女,而非“儿孙”。纵然“反坐”,也应按“冒认良人为奴婢”进行处理。为何以“冒认良人为儿孙”情形反坐,值得商榷。最后,王槩驳回此件,指示广东地方重新审理。如果终究认定海棠本是赵实家的侍女、高洁乘海棠心情恶劣之际将其诱导至高家使唤,根据《大明律集解附例》,高洁的行为构成“和诱他人奴婢为(自己的)奴婢”,将处以“杖(责)90、徒(刑)二年半”的惩罚。参考资料:明代王槩《王恭毅公驳稿》、《大明律集解附例》【更多古代精彩案件还可在唐代历史背景小说《神探王妃》(作者:浅樽酌海,又名细雨丝竹,第1-2册已出版)中找到!】END图片来源于网络喜欢本文/作者,文末赞赏一下表达支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