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级别|同为进士,“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和“同进士出身”有何区别

《清史稿·选举志三》有载:有清科目取士,承明制用八股文。三年大比,试诸生於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次年试举人於京师,曰会试,中式者为贡士。天子亲策於廷,曰殿试,名第分一、二、三甲。
作为封建时期最为公平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制度”在清朝时期得到了很好的延续和发展。在充分借鉴了前明“科举制度”的基础上,清朝的科举考试分为四个等级: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行政级别|同为进士,“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和“同进士出身”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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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童试”合格者,称为“秀才”;“乡试”合格者,称为“举人”;“会试”合格者,称为“贡士”;“殿试”合格者,即为“进士”。
根据《清史稿》的记载,“秀才”们每三年于本省省会齐聚,参加由钦差大臣监考的“乡试”。“乡试”成绩合格者,获得“举人”身份,同时获得做官资格。而后,这些“举人”们,要么直接进入仕途,出任县丞、学官甚至是知县等官职;要么,于次年参加在京城举行的“会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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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会试定去留、殿试排名次”,“会试”合格者,拥有“贡士”身份,也就是“向天子举荐的士”。一般情况而言,成为“贡士”以后,基本都能拥有“进士”身份,因为随后的“殿试”不淘汰,只排名次,分为一、二、三甲。
其中,“一甲”三名,分别为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也就是说,凡经过“殿试”的学子,都能拥有“进士”身份。
那么,同为“进士”,“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和“同进士出身”都有什么区别呢?
“及第者,榜上有名也”,明清时期,“及第”二字仅拥有“殿试”的前三名,也就是“一甲”的状元、榜眼和探花。
根据《清史稿·选举志三》的记载:
一甲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
也就是说,“殿试”结果出来后,进入“一甲”的三名进士,会被立马授予具体官职,立马进入仕途。其中,状元会被授予从六品的“翰林院修撰”,行政级别稍高于正处级;榜眼和探花会被授予正七品的“翰林院编修”,行政级别为正处级。
翰林院,作为清代“士人群体”的最高殿堂,一直被清朝统治阶层视为朝廷官员的“培训基地”。清朝历史上的汉臣大员,大部分都在这个特殊机构培训、学习、进修过。所以,“进士及第”者在翰林院接受了再深造以后,会被提拔进入内阁、六部或者地方行政单位任职,而且官职都不低,官至殿阁大学士或者封疆大吏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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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科举考试述录》有载:
凡科举中之五贡、举人、进士、皆谓之出身,而以进士为止,类于今之学位。官职有升转,而由考试得来之出身,终身带有不可移易。
也就是说,“出身”基本等同于现今的“学位”,而“进士出身”就是清朝时期的最高学位。和现今的“学位”一样,这种通过科举考试获得的出身,终身相伴。清朝时期的官员还讲究个“正途出身”,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的官员,就是最为光明正大、名正言顺的出身。
“进士出身”者,还要进行一次考试,称为“朝考”,成绩合格者,授予“翰林院庶吉士”,也就是翰林院的实习生,接受再教育、再深造。学期满,这些“庶吉士”们会再进行考试,成绩优异者才能拥有“进士及第”者的任职资格,从“修撰”、“编修”等具体官职一步步往上爬。而成绩不理想者,就会进入“官缺等待区”,等待具体官缺进入各部门或者各地方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