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中国第一份私权宣言:墨子有极左倾向吗?

墨子总被抹黑成极左 , 殊不知他才是中国历史上发布私权宣言的第一人
|刘清平|中国第一份私权宣言:墨子有极左倾向吗?
本文图片

俗话说“近墨者黑” , 还真没说错 。 这不 , 先秦那位长得本来就比较黑的墨姓老头 , 两千多年了 , 便被人泼了差不多一太平洋的脏水 , 你就是把全地球的排水机都拉来用上 , 恐怕也没辙 。 前几天刚刚对付了“兼爱即绝对平均”和“尚同即专制极权”的陈词滥调 , 又想起了另外还有一拨污蔑墨家是“极左”的奇谈怪论 , 打算在此澄清一下 。
各位都知道 , 自己也主张“仁者无不爱”的孟贤人 , 曾经因为“墨子兼爱 , 摩顶放踵利天下”而指责他是“禽兽”;一帮现代儒生大概觉得不好意思再宣布“禽兽”的本质在于“利天下”了 , 于是就顺带着抓起了“绝对平均主义”的大帽子 , 声称墨家坚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大公无私” , 也想实现“财产公有、均贫富等贵贱”的乌托邦 , 流露出了“极左”的激进倾向 。 某些自由主义者可能没怎么读过《墨子》 , 听到这样的说法后却立马不仅信以为真 , 而且“义”愤填膺 , 同样把墨家当成了“洪水猛兽”避而远之 , 反倒纷纷向两千年来朝廷的正统意识形态抛去了像秋波一样风靡的媚眼 , 努力到儒家那里寻求自由人权的思想资源 , 尤其热衷于从孟夫子“有恒产者有恒心”(《孟子·滕文公上》)的命题里采掘“中产阶级”的文化基因 , 乃至以倾向于儒家的“文化保守主义”自居并自豪 , 一时间波涛汹涌蔚为大观 。
可惜的是 , 这种道听途说的想当然、望文生义的拍脑瓜十分离谱 , 因为只要撇开了那些二三手的先入之见 , 回到第一手的《墨子》文本那里 , 我们恰恰会发现 , 其中包含着中国历史上第一份保护私有财产权和个体生命权的哲理宣言 。 大话说多了没用 , 还是直接面对原典本身 , 看看这位墨姓老头到底是怎样讲的吧:
今有一人 , 入人园圃 , 窃其桃李 , 众闻则非之 , 上为政者得则罚之 。 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 。 至攘人犬豕鸡豚者 , 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 。 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 , 其不仁兹甚 , 罪益厚 。 至入人栏厩 , 取人马牛者 , 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 。 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 。 苟亏人愈多 , 其不仁兹甚 , 罪益厚 。 至杀不辜人也 , 扡其衣裘 , 取戈剑者 , 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 。 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 。 苟亏人愈多 , 其不仁兹甚矣 , 罪益厚 。 当此 , 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 , 谓之不义 。 ……杀一人谓之不义 。 (《墨子·非攻上》)
这段话比较长 , 听起来也有点古奥 , 但意思却不难懂 , 因为它讲的实在是一条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谁要是偷了抢了别人家的东西 , 不管是小不点的桃子李子 , 还是有些分量的鸡犬猪羊 , 或者是大块头的马匹耕牛 , 统统属于“亏人自利”的“不仁不义”;假如他看中了某人的衣服刀剑想据为己有 , 居然把那人给杀了 , 性质就更严重了(“罪益厚”) , 不但大家伙会谴责他(“非之”) , 而且社会的管理者(“上为政者”)也会按照“上之所是 , 必皆是之;所非 , 必皆非之”(《墨子·尚同上》)的“尚同”原则 , 对他施加惩罚(“罚之”) 。
对于上面的文本解读 , 想必除了那个偷了东西抢了财物杀了人的“谁”及其同道外 , 各位不会有啥异议吧 。 于是结论就来了:尽管找不到“私有财产”和“权益”这样的严谨概念 , 其中彰显的不正是每个人在私有财产和个体生命方面不容侵犯的正当权益吗?不错 , 与墨子同时代的杨朱曾主张“拔一毛而利天下 , 不为也” , 也从一个角度肯定了个体的正当权益;可要是较起真来 , 这毕竟还是某种人生意向的消极陈述 , 并没有明确否定侵犯个体权益的“不义”罪行 ,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