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历造假入职公司,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大学|学历造假入职公司,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重要提醒!学历造假影响国家征信 , 视为严重失信!
随着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要求的提高 , 大家在找工作的时候 , 或多或少会对简历进行一些“美化” , 但在类似学历等原则问题上 , 造假或许可以骗取一时的信任 , 但当谎言露出马脚时 , 面临的可能是法律的制裁 。

一、案例简介
王某 , 男 , 大专学历 。 原是一家企业的技术骨干 。 王某在应聘时发现:技术岗位人员的招聘条件都要求是大学本科学历 。 尽管王某强调自己的能力 , 仍多次碰壁 。 为了到某知名用人单位工作 , 应聘时王某特意做了一本“大学本科”的学历证书 , 并向用人单位提交了写有“大学本科学历”及其技术能力说明的简历 。 该用人单位录用了王某 。 双方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
试用期内 , 用人单位获悉王某伪造大学本科学历 。 王某承认 , 为了应聘成功 , 不得以撒谎欺骗了企业 , 请求用人单位看在自己工作的能力和工作态度上予以谅解 。 但该用人单位认为 , 员工应该有基本的诚信 , 王某是以欺骗的方式达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 , 立即解除了王某的劳动合同 。
王某不服 , 认为自己是通过面试等考核录用的 , 入职用人单位后工作能力也得到了认可 , 与有无大学本科学历没有关系 , 用人单位不应该解除合同 。 王某遂提起仲裁申请 , 要求:撤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 恢复劳动关系 , 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
二、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 , 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产生法律约束力 , 当事人必须履行 , 但这里要注意的是“依法订立”这个先决条件 , 如果不是依法订立 , 那这份劳动合同或者合同的某些条款对当事人就不具有约束力 。
(2)(2)《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 无效的劳动合同 , 从订立的时候起 , 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 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 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 劳动合同的无效 , 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三)(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 , 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最后认定:王某为了达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 , 谎报自己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提供了假证书 , 是骗取了企业的信任 , 该行为足以影响用人单位录用其的意愿 , 亦影响了双方劳动合同的履行 , 王某的做法属欺诈行为 。
三、学历造假的后果
现在无论是求职面试、考公务员、考技能职称 , 甚至买房落户 , 学历都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
因此总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 , 想凭借假学历升职加薪 , 牟取暴利 。
不过 , 纸终究包不住火 , 学历造假可以掩盖一时 , 却掩盖不了一世 。 学历造假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 , 还会留下不良征信记录 , 造成严重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