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台男子因求职不顺在台北街头5度纵火宣泄 遭判8年有期徒刑


中国台湾网9月7日讯 据台北《联合报》报道 , 台男子张振益因求职不顺心情郁卒 , 在台北街头连续5度放火 。 事后 , 张辩酒后意识不清 , 否认犯行 。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认为 , 张有足够辨识能力 , 依5个公共危险罪重判他有期徒刑8年 。 可上诉 。
据报道 , 张因求职不顺心生不满 , 为了宣泄愤怒情绪 , 2022年4月16日凌晨时分 , 连续放火 。 当天凌晨3时29分 , 张自忠孝西路1段与公园路口往南步行到台北凯撒大饭店南阳街侧出入口骑楼 , 以打火机点燃睡袋、棉被、工作服、塑料袋 , 弃置在出入口所设广告灯箱旁地毯上离去 。 放火后 , 张沿忠孝西路1段往东走 , 凌晨5时11分行经捷运台北车站M7出入口 , 在出入口上方平台以打火机点燃路边捡拾的纸板、蚝油玻璃瓶 。
9分钟后即凌晨5时20分 , 张走到“米尼青年旅店” , 再以打火机点燃随身衣物、拖鞋、纸板、玻璃酒瓶 , 将燃烧物弃置在旅店1楼铁卷门前离去 。 离开米尼旅店 , 张再沿着中山北路1段往北走 , 凌晨5时33分走到萧姓市民住处 , 见萧的摩托车停放在家门口 , 他将身上穿的黑色外套帽子拆下 , 以打火机点燃帽子后 , 放在摩托车的防尘罩上 。
4度放火后 , 张沿长安西路由西往东、再沿中山北路1段往南走 , 凌晨5时37分走到某处骑楼 , 脱下黑色外套以打火机点燃 , 弃置在变电箱旁离去 。
【人社局|台男子因求职不顺在台北街头5度纵火宣泄 遭判8年有期徒刑】台警方陆续接获相近地点不停失火报告 , 调阅监视器循线拘提张 , 并移送侦查、起诉 。 法官认为 , 张犯放火烧毁现有人所在之建筑物未遂、放火烧毁自己所有物及放火烧毁他人所有物罪 , 事证明确 。 判决说 , 张因求职不顺 , 竟持打火机一夜之间在市区5度纵火 , 考量他有前科、自述犯后深感后悔 , 5罪各判刑10个月到4年 , 共应执行刑有期徒刑8年 。 (编辑/李宁 审校/高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