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瑜&刘瑜读福山:如何理解身份政治的两面性?( 六 )


这并不是说,身份认同仅仅具有服务于个体权利的“工具价值”。毋庸置疑,由认同所凝聚的每一个社群,其内部的友爱与责任感具有“内在价值”,人们甚至可能为了这种友爱与责任“让渡”部分权利(比如通过交税实现财富再分配),但是,“让渡我的权利”与“剥夺他人的权利”不同,前者基于自主选择,后者基于强制暴力。当一个人基于自主选择而让渡“个体权利”以实现“社群责任”时,他本质上还是在进行一种个体权利的实践,尽管其实践目的是他所珍爱的集体价值。
以对个体权利的尊重程度去衡量身份政治的利弊,使我们发现隐藏在“多”背后的“一”。近年,“多元文化主义”越来越成为多族群国家解决族群冲突的政治理念——人们越来越相信,文化融合或同化是不必要的,各个族群各美其美不但可能,而且多样性是力量的源泉。但是,“多”之所以能够和谐共存,是因为背后有个“一”,即,允许不同观念、文化和宗教并存的自由空间。没有这个“一”, “多”就成为撕裂性力量。塔利班不可能与基督徒共建“多元文化主义”,正如纳粹不会在“多元文化主义”的旗帜下与犹太人和谐共处。无视这个“一”,“多元文化主义”将蜕变为“文化相对主义”。
这种“文化相对主义”正是福山在书末所警惕的。相比“多元文化主义”这种方案,他更认可的是“信条国家”方案。在他看来,“自由民主国家有充足的理由不围绕一系列不断繁殖、外人无法进入的身份共同体来管理自己”,更好的策略是培育“信条身份”,即,“基于对宪政主义原则、法治、民主责任制以及人人生而平等的信条”来构建“我们”。换言之,“一”是“多”的前提,“多”是“一”的后果。
强调“信条身份”而不是“族群身份”,在这个时代似乎不合时宜,因为它看上去是在用某种文化霸权取消各种文化的独特性。这种看法低估了“多元主义”对自由空间的依赖程度——没有唱歌的自由,不会有摇滚、民谣、爵士、歌剧、流行歌曲等风格的多元;没有打球的自由,也不会有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橄榄球的多元。但是,自由从来不是一种“自然状态”,弱肉强食原则下的强权原则才是人类的“自然状态”,自由需要人为的力量去创设、去维护、去哺育、去教化。换言之,“信条身份”之所以比“族群身份”更值得强调,未必是因为对于每个个体它更重要,而是因为它的习得更加艰难。族群认同是在“人性的处境”中顺流而下,“信条身份”则是逆水行舟。
这或许才是“历史难以终结”的秘密所在。“信条身份”难以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是因为它在持续地与“人性”作战——排他的天性、党同伐异的天性、信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天性。遗憾的是,使我们爱的力量也常常使我们陷入恨,降低我们与同类交易成本的机制,可能会提高我们与“他者”的交易成本,当我们把同胞称为兄弟时,可能会情不自禁将“他者”称为“蛮夷”。
当然,即使今天身份政治所点燃的政治冲突令人应接不暇,过度的悲观则或许仍是过虑。纵观人类文明史,四百年前的宗教改革引发了血腥的宗教战争,三百年前奴隶制还在诸多国家盛行,两百年前女性几乎没有受教育权和就业权,一百年前人们还对同性恋讳莫如深……今天,这一切却都在急剧改观。这些蔚为壮观的进步或许说明,人类具有突破初始设置进行自我塑造的能力。穿过漫长的血与火的洗礼,人类终于慢慢意识到,在各种肤色、民族、语言、宗教的“我们”之下,还有一个更大的“我们”,由人之为人的理性与同情心融合为一个一望无际的整体。自启蒙时代以来,这个“我们”已经走了很远,或许可以心怀忐忑地期待,它还将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