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书@中国的“村”概念是如何形成的?( 四 )


北齐书@中国的“村”概念是如何形成的?
文章插图
山西临县李家山村。
如此看来,“村”既是聚落在聚居单元性质上的衍化,也是名称的进化。且在这一时期,村与邑、堡、坞、栅、屯连用的情况较为常见。不仅如此,村在郡县直辖地区、民族地区、属邦地区、佛教区域等,都有所体现。大致看来,魏晋南北朝时期(包括隋朝),是“村”这一概念的肇始期。村名作为具体地名的指代,也在这一时期开始流行,并有取代此前“聚落”称谓的趋势。正是因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对“村”的使用,其在地域范围中不断出现,并不断扩散扩大,以至“村”后来成了跨越时空约定俗成的名称,最终成为被历朝历代普遍认同的通识称谓。不过,这一时期的“村”,还不是具备社会制度性意义的行政单位。按照历史发展的逻辑顺序,应该是民间出现以“村”命名的聚落在先,其作为正式的行政机构名称被纳入国家管理体系在后。所以,魏晋南北朝时期,用“村”命名聚落的风气流行,直到唐代,它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概念,才最终被纳入国家管理体系,成为国家行政管理的基层单位。
本文经授权摘录自《中国村落史》,胡彬彬著,中信出版集团2021年8月。
原作者|胡彬彬
摘编、编辑|李永博
导语校对|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