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论|《法学的知识谱系》:法学如何作为一门学问?( 四 )


实际上 , 在法学界内部 , 人们也注意到法学与自然科学之间的学问性质与方法的差异:比如 , 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的法律史教授安德里亚·帕多瓦尼认为 , 法学家不像自然科学家 , 他们依靠经验的、事实的资料 , 却总是得出抽象的、普遍化的观念 。 德国法哲学家、法兰克福大学法学教授乌尔弗里德·诺伊曼持大致相同的看法:自然科学中涉及证明主张的真实性 , 而在法学中涉及证立决定(也可能是支持某个教义学理论的决定)的正确性 。 当代德国法学名家、慕尼黑大学法学教授沃尔夫冈·菲肯切尔指出:法学的魅力在于 , 它必须尝试通过人文科学的手段来克服自然科学上的不幸和道德上的罪责 。 它与自然科学和神学共同拥有素材 , 但其方法却是哲学的 。
(本文节选于《法学的知识谱系》导论部分 , 有删节)
方法论|《法学的知识谱系》:法学如何作为一门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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