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雷特$卞之琳翻译的诗体莎士比亚戏剧有何不一样?( 二 )


对双关语的处理亦是不可不提的妙证。英国18世纪的大文豪约翰逊博士尝言:“双关语是莎剧中倾国倾城的‘埃及艳后’;为了她,丢了江山也在所不惜。”就此而言,译者倘若避重就轻,丢掉莎翁孜孜以求的“埃及艳后”,未尝不是一件憾事。
此处仅举《哈姆雷特》中最著名的一例:在弑兄娶嫂后,奸王尝试用言语来招抚哈姆雷特,试探性地将其从“侄子”拉近到“儿子”的位置:“my cousin Hamlet,and my son。”刚经丧父之痛的王子不仅不受其惑,反而巧妙地答道:“I am too much in the sun。”莎士比亚这里让哈姆雷特借用son/sun的谐音双关语,暗戳了叔父的伪善。对此句,朱生豪译作“我已经在太阳里晒得太久了”,梁实秋译作“我受的阳光太多”,似乎都选择了避而不译,后者最多只是在尾注中补充了“sun”的谐音义。而卞译则别出心裁,译作“陛下,太阳大,我受不了这个热劲‘儿’”,将前文的“son”(“我的儿”)和后文的“sun”(“热劲‘儿’”,指奸王异乎寻常的突献殷勤),通过兼顾音和义的方式勾连了起来,可谓一笔曲尽其妙。凡此种种,在卞译四大悲剧中不胜枚举,尽显译者的巧智和用心。
哈姆雷特$卞之琳翻译的诗体莎士比亚戏剧有何不一样?
文章插图
莎士比亚
在不同文体间穿梭
尽管后世盛赞莎翁之诗才有如“第二自然”,但主题上的包罗万象和对驳杂人性的明察秋毫,并不能遮蔽剧作家创作时所植根的文学传统。正如奥尔巴赫在《摹仿论》中所探讨的,西方自古典时代以来的文体分用原则在莎翁笔下得到了十分自觉的调用,而卞先生兼及学者之严谨的一面更在于,他有着十分敏锐的文体意识,不仅对莎剧中的不同文体有着精深的研究,还能从汉语的雅与俗之间信手征用恰切的文类及风格,来使译文在表意和气韵上做到对原作的“亦步亦趋”。
《哈姆雷特》中的两处“戏中戏”是绝佳的例子。第二幕第二场中,巡游剧团到访丹麦宫廷,王子邀请伶人表演他最受触动的一段古典戏文。这段60多行的台本故事取自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史诗《埃涅阿斯纪》,再现的是特洛伊城陷落后老王普利阿摩斯受难及王后为之哀嚎的场景,气势磅礴,悲怆肃穆,是典型的史诗风格。卞先生对这一段的译文风格如下:
天上是一片寂静,云也静止了,
风也不言语,大地是全然沉默,
简直象死了,忽然间一声霹雳
震裂了天空;披勒斯一停顿以后,
杀心也就激起他重新动作;
塞克罗披斯锤打战神的铠甲
管保它万世都结实,落手无情
也不及此刻披勒斯抡起血花剑
狠命的直劈了普赖姆!
滚出去,滚出去,命运女神是娼妇!
愿天神全体一致剥夺她权力;
打碎她那个转轮的轮辐和轮盘,
把那个圆轴心滚滚的直推下天山去,
直落到地狱的底里!
在脚注中,卞先生阐明了自己的理解和如此处理的理由:该段台词“史诗气重,戏剧性少”,只有与本剧正文风格形成鲜明对照,才能符合“戏中戏”的要求。
无独有偶,在第三幕第二场上演的“戏中戏”《捕鼠器》中,莎翁用70多行诗戏仿了丹麦老王与王后之间“感情甚笃”的旧日时光,对当前真实的父死母嫁情景形成了奚落与反讽之势,且使用了略显 陈腐的“ 偶韵 体”(rhymed couplet)。卞先生对此处译文也进行了精妙的处理,正如他所给出的说明——“在戏中戏里为了显出与本戏截然区别,就故意用陈腔滥调……我在译文里索性更把它庸俗化一点,中国旧曲化一点”,他在遣词造句上对其时流行于苏南浙北一带、近似于“打油诗”的民间旧曲进行巧妙地吸收和化用,达到了融欧化旧、神形兼备的妙境。试摘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