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从《世说新语》看魏晋书法的审美取向( 四 )


“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语出《周易大传·系辞下》,以辞令的多少来品评人物的高下,正体现了以“简”为美的品藻倾向。谢安以《易传》之语作为衡量人物的标准,客观上已经向我们昭示了尚“简”的审美观念与《周易》的渊源关系。又《世说新语·赏誉》八三:
王长史谓林公:“真长可谓金玉满堂。”林公曰:“金玉满堂,复何为简选?”王曰:“非为简选,直致言处自寡耳。”
本条刘孝标注:“谓古人之辞寡,非择言而出也。”王对刘胟的评论,其所持标准与谢安是完全一致的。其次,尚“简”之审美观念的确立,与魏晋玄学关于“言意之辩”的理论有密切的关系。
汤用彤先生说;“夫玄学者,渭玄远之学。学贵玄远,则略于具体事物而究心抽象原理。论天道则不拘于构成质料(Cosmology),而进探本体存在(Ontology)。论人事则轻忽有形之粗迹,而专期神理之妙用。夫具体之迹象,可道者也,有言有名者也。抽象之本体,无名绝言而以意会者也。迹象本体之分,由于言意之辨。依言意之辨,普遍推之,而使之为一切论理之准量,则实为玄学家所发现之新眼光新方法。”这一“新眼光新方法”的创造者乃是天才少年王弼。王弼以《庄》解《易》说: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别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而画可忘也。(《周易略例·明象》)
由王弼之说,晋人形成了重意轻言、得意忘言、寄言出意的思辩方法和心理倾向,“无论天道人事之任何方面,悉以之为权衡”。这种“权衡”施之于人物品藻,便形成了尚“简”的审美标准。
基于上述原因,中古士人的日常生活与审美创造力求以“简”为美。如《世说新语·德行》所记述:
王恭从会稽还,王大看之,见其坐六尺簟,因语恭:“卿东来,故应有此物,可以一领及我。”恭无言。大去后,即举所坐者送之。既无余席,便坐荐上。后大闻之,甚惊,曰:“吾本谓卿多,故求耳。”对曰:“丈人不悉恭,恭作人无长物。”
本条刘孝标注引《(王)恭别传》日,“恭清廉贵峻,忐存格正……”作人身无长物,即是清廉守约的表现,这也是王恭的人生态度。他如阮修以“将无同”三字得官(《世说新语·文学》),王戎以“简要”见重于人。(《世说新语·赏誉》五),都是魏晋人尚“简”风气的反映。尚“简”的审美观念对中古时代的文艺理论也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如《文心雕龙·炼字》云:“自晋来用字,率从简易。时并习易,人谁取难?”可见,“简易”也是魏晋人文章语言风格的主要特点之一。此时的书法同文学一样,自然也体现了“简练”的风格特征:
首先,魏晋书法的发展史就是从笔画繁杂走向简约的过程。试看钟繇的楷书,他以天才的创造,使书法基本上挣脱了富有装饰意味的隶书,使隶书那种八面停匀、蚕头雁尾的写法被简洁流动的笔法所代替。但平心而论,钟繇的楷书还带有从隶书“娘胎”里出来的痕迹:字形偏扁,横向取势,整体风格还显得古朴典雅。王羲之的楷书已对钟书进行了大胆的改进,改横势为纵势,字形越发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