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女子上班因已婚被辞,已婚未育不应成为女性求职的阻碍

硕士研究生|女子上班因已婚被辞,已婚未育不应成为女性求职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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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女子上班因已婚被辞,已婚未育不应成为女性求职的阻碍
近日 , 一则名为“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登上热搜 , 并引发网友讨论 。
王女士上班第一天办理完入职手续后 , 还在熟悉日常工作职责 , 却突然被人事叫去谈话 。 人事称看王女士入职资料上写着已婚 , 便认为其后期会要小孩 , 一旦准备开始备孕则会耽误工作 。 尽管王女士一再强调近期并没有备孕打算 , 但人事仍将王女士辞退 , 并声称公司现在的决定是打算招一个稳定的不会怀孕的员工 。
看到此消息 , 网友纷纷留言:“这不是赤裸裸的歧视吗?”“职场歧视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这不摆明就想招个男员工吗?开始招聘的时候说清不就好了”……

其实像类似的职场歧视现象数不胜数 , 只不过还不为人知 。 我们经常给那些刚刚结婚的女性朋友支招 , 说结婚后一定经济独立 , 这样才能使自己在婚姻家庭中占得一席之地 , 然而事实却不尽如人意 。
年轻已婚未孕的女性在求职时会被认为有备孕计划 , 会被辞退;年长已婚已育的女性又因为脱离社会过久而丧失更多的就业机会 。 这就是女性在求职过程中所遭遇的困境 。

在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 ,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 , 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 辞退女职工 ,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 用人单位在女性求职过程中以上述任意理由辞退女性职工 , 都是违法的 。 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 甚至向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在求职过程中女性遇到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问题 , 应当及时保留用人单位在招聘信息中对性别限制的相关信息 , 以及与用人单位在沟通时的相关聊天记录 , 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投诉 , 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在最后 , 给已婚未孕的女性提供三点建议 , 希望能促进更好的就业:
1、提前计划育娃时间 , 做好备孕规划 。 选择在哪个阶段要孩子 , 生完孩子是立即回归职场还是选择带娃 , 这些都需要提前做好规划;
2、利用身边资源 , 通过熟人就业 , 这样也能大大提高就业的机会;
3、发现优点 , 规避缺点 。 用人单位不愿意招收已婚女性的原因就在于怕入职不久后就怀孕 , 难道已婚已育的女性职工就不能再孕吗?没结婚的就不能怀孕吗?说到底还是先入为主惹的祸 , 所以一定要给企业这样一个信号:至少入职几年内都不会有怀孕计划 。
希望已婚未孕不再成为女性就业的阻碍 , 广大女性也不要被就业歧视吓到 , 用自己的能力来证明自的实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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