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冷|“失恋找闺蜜喝酒,我被强奸了四次”:醒醒吧,毁掉你的人从来不分男女!

来源:摆渡人 ID:baiduren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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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调姐说:
人生漫漫 ,
找到一个真心实意的闺蜜
是一件非常不容易、非常幸运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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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女性会不会犯强奸罪?
四川雅安市的一个法院给出了答案 。
热恋中的小冷突然和男友分手 。
失恋的她找来4个好闺蜜喝酒 。
很快小冷就喝得醉意朦胧 , 借着酒劲 , 她跟闺蜜说:“我要找个渣男玩玩 。 ”
几个闺蜜看到她如此伤心 , 就“信以为真” , 在认真挑选后 , 她们找到了最渣的一个 , 雷某 。
一听到有这好事 , 雷某自然是惊喜万分 , 二话不说就把小冷带到了宾馆 。
渣男就是渣男 。
雷某趁着小冷酒醉 , 不仅和她发生关系 , 还把发生性行为的过程拍成了视频 , 跟自己的好兄弟郑某炫耀 。
郑某看完后蠢蠢欲动 , 表示自己也想“参与”一下 , 没想到兄弟很爽快地就答应了 。
不难想象 , 接下去又发生了什么 。
醒来后的小冷发觉自己被侵害 , 第一时间就打电话询问闺蜜 。
这4个闺蜜呢 , 完全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大错 , 乐呵呵地告诉她应她的要求 , 给她找了个“货真价实”的渣男 。
一时间 , 小冷气愤得不行 , 她根本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 , 酒后的话怎么能当真呢?
这实在是太荒唐了!
协商未果 , 小冷选择了报警 。
最终 , 6人因强奸罪获刑 。
当然 , 这其中包括了4名“好闺蜜”!
02
在许多人的观念里 , 只有在强迫女性实施性侵行为的情况下 , 才会获强奸罪 。
所以 , 对于判决 , 雷某并不服气:
“我经过你4个闺蜜同意了 , 明明是自己要求找个男人陪的 , 我又没有强迫她 , 还能算强奸?”
要知道 , 法律上对于强奸的定义 , 是指在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下 , 实施暴力、威胁、强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 , 从而构成的犯罪 。
一个喝醉的女人 , 俨然成为一个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 她所做出来的言行举止已经是完全不受个人意志所控制的 。
这样的“不反抗” , 竟被当作是自愿 , 这无疑是可怕的 。
更可怕的是 , 对一个女生最大的残忍竟不是遇见渣男 , 而是来自闺蜜的“好意”!
我想 , 不只一个女人在失恋的时候都会说过“想找个渣男玩玩” , 即便没有喝醉 , 也算不得清醒 。
大家也都会默认这只是句无关痛痒的话 , 没人真的想找个渣男 , 玩笑罢了 。
但能把“我要找个渣男玩玩”这句话当真的姐妹 , 到底是真蠢还是假坏?
大概连塑料姐妹都算不上吧 。
法律上也没有放过她们 , 判决她们犯强奸罪 。
对此 , 法院还给出了解释:
女性在强奸罪中如果起到了教唆、帮助作用的 , 便可以成为共犯 , 从而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 。
但在我看来 , 她们才是这场“闹剧”的主谋!
03
你把她当闺蜜 , 她却把你当八卦!
这样的闺蜜你怕不怕?
嘴上说着“对你好” , 转眼却不干人事 。
比如 , 张韶涵 。
她最大的悲哀 , 莫过于有过一个闺蜜叫范玮琪 。
在她人生最低谷的时候 , 范玮琪不仅抢走了她的代言 , 甚至连助理都没有放过 。
大概觉得自己还不够坏 , 她又在微博发言:这几年辛苦他了 , 受了极大的委屈?
小冷|“失恋找闺蜜喝酒,我被强奸了四次”:醒醒吧,毁掉你的人从来不分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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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指张韶涵亏待自己的助理 , 她才是行大义 , 救他出火海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