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想不明白:难道毒贩儿子去缉毒,贪官女儿去肃贪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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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只是涉及几个人的小事 , 却被一些“精英”们炒作成天下大事 , 本来是用人单位招聘遴选的正当程序 , 却被一些“法律”人员上升到法治原则高度予以鞭挞 , 一时间成为舆论热点 。
起因是一些“精英”高声疾呼 , 考公政审对于罪犯家属极不公平 , 因为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罪犯子女在思想和行为上必然受其父母影响 , 所以应该予以废除 。 按照这种主张 , 罪犯的子女不仅可以考公 , 而且还可以进入重要岗位 , 甚至参军 。
对于如此主张 , 许多人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 但又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 除了针锋相对予以怒怼之外 , 另无他法 , 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无头公案 。

问题出在哪里?忽然想起来了逻辑这面镜子 。 何不拿逻辑这面镜子照一照 。 一照 , 果然是非曲直清清楚楚 。
按照废除考公政审才是公平的逻辑演绎下去 , 其结果是 , 罪犯的子女不仅可以成为公务员 , 而且还可以成为行政长官 , 甚至掌握国家重要事项;毒贩的儿子不仅可以成为警察 , 而且还可以去缉毒 , 甚至可以当法官;袭军罪犯的儿子不仅可以当兵 , 而且还可以成为指挥官……如此这般 , 岂不荒谬透顶 , 公权力将掌握在何人手里?
如此泾渭分明的事情 , 为何炒作成社会热点呢?原来 , 有人挑头发起质疑 , 有人跟着响应 , 有人进行炒作 。 由于相关言论似是而非 , 不经过一番思考 , 还真以为很有道理 , 所以蒙住了一些人的眼睛 , 扰乱了一些人的思绪 , 带偏了一些人的思考方向 。 是不是这样?下面简单分析一下 。

夸大一个方面 , 隐去一个方面——有的说 , 考公政审是一人犯罪、影响三代 , 对罪犯家属极不公平 。 为何不公平呢?因为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 , 罪犯子女在思想和行为上受父母影响有必然联系 。 确实如此 , 但这只是一个方面 。
另一个方面是 , 罪犯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确实有可能影响子女 。 在可能出现两种结果的情况下 , 一些人对一种可能予以无限夸大 , 而对另一种可能则隐去不提 。 咋一听 , 有道理啊 , 可细一想 , 这不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戏法吗?换句话说 , “精英”们也不能证明罪犯子女的思想和行为必然不受其父母影响 , 可是对此只字不提 。

暗中转换概念 , 强加罪名于政审——有的说 , 不能用个别偶然现象 , 把人一棍子打死 。 似乎是考公政审就是将人一棍子打死 , 所以要废除 。 然而真的如此吗?根本不是 。 犯罪人员的子女求职就业 , 有千万条路径 , 报考公务员只是其中之一 , 而且只限于重要岗位 。 这是一棍子打死吗?这是在玩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把戏 。
呼吁废除考公政审的最大理由是 , 违背了罪责自负的法治精神 , 不能无罪受罚 。 罪责自负没有错 , 无罪不罚没有错 , 但政审是将考公对象当成罪犯在处罚吗?显然不是 。 政审面对所有考公者 , 是招考录用的一道程序 , 并未特殊针对某些人 。 不是讲法治吗?又有哪部法律的哪个条款规定这是处罚?完全是偷梁换柱 , 故意找茬啊 。

以虚无故事为证 , 扰乱他人视线——有人举例说明 , 一位父亲醉驾之后痛哭流涕 , 怕影响女儿高考 , 因为这件事对孩子参军、考公就业产生影响 。 他认为 , 这不符合现代法治文明 , 所以应该废除政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