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庶吉士,翰林院庶吉士( 五 )


明代的“庶吉士制度”真正被完善,是在弘治四年(1491年),在大学士徐溥的建议,明廷正式确立“一次开科,一次选用”的制度,即科举举行一次,庶吉士就选拔一次 。

同时,弘治朝还确立了负责选拔庶吉士的衙门,“令新进士录平日所作论、策、诗、赋、序、记等文字,限十五篇以上,呈之礼部,送翰林考订 。少年有新作五篇,亦许投试翰林院 。择其词藻文理可取者,按号行取 。礼部以糊名试卷,偕阁臣出题考试于东阁,试卷与所投之文相称,即收预选”,即规定了日后的庶吉士选拔由内阁、吏部、礼部一同负责 。
此外,对于每年可录取的庶吉士的数量,弘治朝亦有定额,“每科所选不过二十人”,即每科最多不能超过20位庶吉士 。
自弘治朝后,庶吉士的选拔虽然依旧有些变动,但大体如弘治朝所定的那般 。当然,对于庶吉士的选拔,终明一朝,虽多有变化,但唯一不变的是,明廷对于庶吉士的要求是“始终如一”的严格,非文学优等者不得为庶吉士 。
即使被选为庶吉士,在三年的时间中,作为天下文人翘楚的庶吉士依然是被严格要求,时翰林院“设会簿,稽勤惰,唯以严声厉色督责之”,专设有“会簿”一职,负责检查庶吉士的学习情况,一旦有松懈、偷懒的时候 , 会簿必定会严厉斥责,且当时庶吉士不但要受到会簿的监督 , 还要受到馆长(“推一年长者为馆长 , 总挈诸务”)的监督 。此外,庶吉士在三年的学习中 , 每月都须交“诗文各一篇,第其高下 , 俱揭帖 , 开列名氏”发翰林院“立案”,以此来作为日后“散馆”时授职依据 。

当然,庶吉士虽在选拔 , 及学习时被朝廷严格要求,但一旦被选为庶吉士,只要他情商够高,他的前途将是一片光明,毕竟庶吉士可是被明人称为“储相”的存在 。
【大明庶吉士,翰林院庶吉士】

大明庶吉士,翰林院庶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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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清朝 刘统勋生平????刘统勋(1699-1773年),字延清,号尔钝 。山东诸城人 。自幼饱读诗书,雍正二年(1724年)中进士,选庶吉士,步入仕途 。由编修入值南书房,深受雍正皇帝的信任,迁左庶子,主持过湖北、河南的乡试 , 充任上书房师傅,官至詹事府詹事 。乾隆皇帝继位后,刘统勋再受宠信 , 升内阁学士、刑部左侍郎、左都御史,曾因参奏大学士张廷玉、尚书公讷亲而名闻朝野 。乾隆十一年(1746年)署漕运总督 。次年典顺天乡试 。十三年(1748年)协办山东赈务并勘察河道 。十四年(1749年)迁工部尚书 。十五年(1750年)调刑部尚书 。十六年(1751年)主持会试并充军机大臣 。十八年(1753年)奉命察勘江南河工,并对其中的不少弊端进行了改革 。十九年(1754年)加太子太傅,协办陕甘总督事务,赐孔雀花翎 。二十年(1755年) , 因查勘巴里坤、哈密驻兵事宜不利遭逮治 , 后得宽免 。二十一年(1756年)授刑部尚书,署河道总督 。二十二年(1757年)典会试,并受命查办云贵总督恒文压价购置金炉案、山西布政使蒋洲侵蚀在册钱粮案,均令乾隆很满意,加太子太保 。二十三年(1758年)迁吏部尚书,赐紫禁城骑马 。二十四年(1759年)任协办大学士,负责查处西安将军都赍克扣兵饷案、山西将军保德侵吞钱粮案,次年负责查处江西巡抚阿思哈收取贿赠案 。二十六年(1761年)再典会试,拜东阁大学士 , 兼管礼、兵二部,主持河南杨桥漫工工程、江南高宝河工程 。二十八年(1762年)充上书房总师傅 。二十九年(1763年)兼管刑部,教习庶吉士,充国史馆总裁 。三十三年(1768年)十月往江南主持清理黄河入海口淤塞工程事宜 。次年主持运河勘察并挑淤工作 。三十五年(1770年)兼管吏部事务 。三十六年(1771年)三月第四次典会试 。三十八年(1773年)三月兼任首席军机大臣,充《四库全书》正总裁 , 十一月卒于任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