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逐客书》的文体特征

《谏逐客书》是李斯给秦王的一个奏章 。这件事是在秦王嬴政十年 。秦国宗室贵族借韩国派水工修灌溉渠,阴谋消耗秦的国力,谏秦皇下令驱逐一切客卿 。秦王读了李斯这一奏章,取消了逐客令 。可见本文说服力之强 。
作者先谈历史,以穆公、孝公、惠王、昭王四位国君召士纳贤为例,强调重用客卿之重要 。接着再谈现实 , 作者列举秦王的爱好,诸如昆山之玉,随和之宝,明月之珠,以及所佩太阿剑,所乘之纤离之马等等,都是来自诸侯各国 。

《谏逐客书》的文体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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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效性首先是《谏逐客书》具有明显的实效性 。实效,就是要讲求实用,注重效果 , 这就涉及到公文的目的及功能 。公文不像艺文那样,优游浸渍,潜移默化,以美感人,公文乃是“政事之先务”,它的目的是为了完成特定的公务,它的功能是可以解决实际的问题 。从本质上说公文是一种实用性程式性的文书,以此区别于一般的文章或文学作品 。公文所产生的客观效果是衡量公文实用性大小的一个重要尺度 。所以公文撰制时必须事先预计效果,办理时讲究效率,客观上注重功效 。
徐望之《公牍通论》指出:“事前体察周详,令出务求实效 。”这说的是下行公文 。上行公文也要做到“下情不壅于上闻,谋事惟期其必达” 。一篇公文,如果实用性不大,效果不显著,就很难说是上乘之作 。因此,实效性显著,应是好公文的重要条件 。以此看来《谏逐客书》正是具有实效性显著的特点 。这篇公文最成功之处就在于 , 该文一上秦王 , 就达到预期的目的,收到满意的效果 。
司马迁在《李斯列传》中曾这样叙述过李斯上书的前因后果:“秦王拜斯为客卿 。会韩人郑国来间秦,以作注溉渠 , 已而觉 。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 。请一切逐客 。’李斯议亦在逐中 。斯乃上书曰:“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 。”当时秦王的逐客令已下,李斯也在被逐之列,而凭此上书,竟能使秦王收回成命,由逐客变为留客、用客、重客,这就不能不承认《谏逐客书》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 公文的实效性在这里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
论断典范其次,《谏逐客书》在“对事的论断”方面堪称典范 。笔者以为“对事的论断”应视为公文的一个重要特征 。事是公文的内容 , 论断是对公文内容的表达方式 。“对事的论断”体现了公文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显然 , 公文须有事 , 刘勰所说“言事于主”、“指事造实” , 徐望之所说“谋事惟期其必达”、“尚实事不尚虚文”,都指出公文的内容就是事,因为公文就是办实事的 。但是公文在表达事时,不必对其来龙去脉进行具体的叙述,往往是高度概括,或者点到为止 。公文对于事,主要是用“论断”的方法 。
正如《公牍通论》所述,“陈言论事”、“公文本质,重论断” 。论断是个合成词,包含论和断两个方面 。断 , 判断、决断之谓,对事的是非、得失、功过等表示肯定或否定的态度,对事的实施提出一定的办法 。论是论事理,要受文者承办事务,必须把事理论说明白 。简言之 , 断就是要办什么事 , 论就是办这事的理由 。论是断的前提,如果不把事理论清说透,断就会成为无源之水 , 无本之木,缺乏说服力 。
在古代公文中 , 由于文种不同,对事论断的情况也有差别,如下行的君命文种,比较偏重于断,凡戒敕、废立、告谕、政令等,都显示独断的至高权威 , 而上行文种的章、奏、表、议等则较侧重于论(当然也应有断),凡谏说、劝请、陈乞、弹劾、执异等,本身就需要有充分的理由,不论说何以达其目的 。况且上奏文种面对的是国君这个特殊对象 , 更要情至理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