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感知论》独家发现:对唯物主义客观认识的重大更正( 四 )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们承载了共同的“感知意识本体”的规则和逻辑,我们是一个后台上的不同终端,换句话说,我们作为一个物种,因为和一个本体相连,我们成了不可分割的“共体”。也正是因为在本体后台上的看齐和统一,这个世界上的几十亿人类才拥有了完全等同的“主体间性”,这是以独立个体为单位的生命理念所无法解释的现象,如果没有“共享后台”上的看齐,仅仅只靠感官结构的相同和近似来保证“主体间性”,那彼此之间就不单是现在的鸡同鸭讲了,而必定是自说自话无法沟通的混乱世界了。但世界并没有乱套,这就更加佐证了“感知意识本体”的存在及其意义。不同物种的个体之间,“主体间性”的强度要弱于同物种的个体之间的绝对等值,物种越接近,“主体间性”越强,物种越远离,“主体间性”越弱,但是,在这个整体性存在里的所有物种,都有程度不同的“主体间性”,因为,所有的物种,都是由“感知意识本体”演化出来的,都是和“感知意识本体”这个“共享后台”相连接的终端和载体。
逻辑|《感知论》独家发现:对唯物主义客观认识的重大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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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体”一旦回归了自己本质性的感知身份,就自动契入了本体的自由之中,因为存在的本体就是感知意识。对于人类这种极为特殊的“感知体”来说,意义就更加重要了。其重要性在于,人类再不用因为困守注定要失去的生命而历尽千辛万苦,无论你怎么努力奋斗和挣扎,最后都会被清零,所以,生命观念绝对是一个我们浑然不觉的误解。“感知意识本体”对于存在的设计,底层的逻辑就不是为了个体的生命而设,相反,其总体设计的逻辑就是要通过个体的不断更替而保证“共体”或者说“类”的永恒存续和充满活力,也就是说,存在的逻辑着眼点是物种、是“类”、是“共体”,其规则和逻辑是“共体”层次上的规则和逻辑;其存在的属性和形式,也是按着“类”或者“共体”为单位而规定的,同类同规,异类异规。存在的规则设计,显然是要保证“共体”的存续,而不会照顾到这个“共体”的每一个个体。所以,从这个逻辑上来理解,人类执着的自我生命意识绝对是一厢情愿的“自恋”,必然在存在中处处矛盾、步履维艰,最后证明只是个笑话。
在这个世界上的亿万种“感知体”中,人类绝对是最特殊的一个,而且是唯一一个。其特殊性就在于,人类拥有了“自我意识”。对于“自我意识”这个概念,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俗语里的唯我独尊、自私自利、凡事以自我为中心考虑的心理基础;第二,哲学里说的、来自于人类独有的反思能力的、对肉体自我这个主体的随时检视。第一种“自我意识”,等同于动物属性的本能,此处不做详解。第二种“自我意识”,有深刻的哲学意义,笛卡尔、黑格尔等人做过深刻的剖析,但可惜的是,他们虽然都敏锐地发现了人类的反思现象及哲学意义,但他们都没有意识到,那个能够反思自我的思维主体,并不是他们认为的自我反思自我,而是“感知意识本体”在反思“肉体之我”。自我是没有办法反思自我的,从逻辑上说,感知主体只能认知对象,无法自知,这是“镜不照镜、水不洗水”的道理。
动物们是没有反思能力的,所以,它们只能是按照“感知意识本体”给它们的规定性而本能的活着,换句话说,它们只是盲目而本能的活着,它们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它们根本就不会去想这些问题,所以,它们的存在可以亿万年不变,它们总体上总是那么快乐、那么带劲儿、那么恣意妄为、那么恬不知耻、那么无忧无虑、那么看淡生死、那么随遇而安,这些属性,基本上是本体本具的属性,对于人类来说,在一定程度上,是我们可欲而不可求的状态,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它们完全没有反思能力,自然就产生不了人文当中是非对错、高低贵贱、礼义廉耻等等纷繁复杂的理念,所以也就可以为所欲为、本能驱动的过日子。人类背负了理念的世界负重前行,虽然沉重,但是,我们却成了唯一能够清晰的触摸到“感知意识本体”存在的“感知体”。我们中任何一个人,只要稍微能静下心来,就能唤醒那个能够感知、观照肉体自我的思维主体,当我们站在那个思维主体的立场上思考时,显然我们在面对整个存在,最重要的,这个存在里,包括着肉体自我,这是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其他物种都无法做到的。在这个立场上,我们会不由自主的发问:我是谁?从哪儿来?到哪儿去?虽然说我们“忘掉”了答案,但是我们从没有忘记追索,我们在不停的试错,不停的提出假设,不停的建立逻辑模型,不停的在靠近真理的道路上艰难摸索,直到我们发现了《感知论》,我们确定了必然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