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读流行小说,就是庸俗吗?( 二 )


先抓住一群读者是作家的第一生存关卡,我当年碰巧有机会透过一间出版廉价通俗小说的出版社接触读者,自然不想放过机会,事实上廉价小说有它的优点,因为定价便宜所以有更多人看到,对新作者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平台。
当然今天网络小说风行,作家入行的方法也有点不同,不过“让更多人读到作品”还是成为职业作家的不二法门。
不过当年妥协的部分其实也不算多,在创作上没“放弃”某些元素,只是“放大”了某些我本来不重视的特质,例如官能刺激。
我一直认为推理小说是一种“冷调”的文类,犯人秘密地犯案,侦探冷静地调查,以逻辑和口才服人,有一种“文斗”的味道,即使有动作场面也不过是用来辅助剧情的调味料。
所以当年写《气球人》要考虑到读惯恐怖小说读者的心情,思考如何在场景描写上更刺激他们的想像力,例如在推理小说上描写尸体特征是功能性的,纯粹用来交待伏笔,披上恐怖悬疑的外衣后却要考虑描写上能否引起读者某些情绪,像嫌恶或猎奇心态。
多年后再写没有这些考虑,不过我不得不说,对流行小说作家而言,这些妥协反而是一种相当好的训练,你能够描写一些非常恶心的情景,不代表你要用这些内容填满整个故事,只要用得适当便能为静态的故事添加一些独特的质感。
硬核读书会:《气球人》这本书中的各篇有长达九年的创作时差,你也称本作可能有续集。能否谈一谈你对“气球人”这个“超能坏蛋”设定持续的兴趣从何而来?陈浩基:追本溯源的话,是因为高中时读过法国作家卢布朗的《亚森罗苹》,十分喜爱。
我原本是福尔摩斯迷,但接触过亚森罗苹后,几乎觉得自己喜欢怪盗多于侦探了。
传统的侦探小说中,侦探主角往往是被动的,他们的角色是解决犯人引发的事件,顶多在找出真相后再主动用计对真凶反将一军;怪盗小说却不一样,主角可以是制造案件的人,但同时亦可以担任解决事件的角色——例如出现介入事件的第二犯人或侦探——故事的自由度和不可预知性便大幅增加。
短篇&读流行小说,就是庸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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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有“侦探”和“侠盗”身份的亚森·罗宾。/《绅士大盗》
多年前我撰写本作旧版本的四篇故事时,还一并写了一些没用上的笔记,后来有出版社希望重出这本书,我因为觉得篇幅太少(约六万字)所以提出多写几篇补上。反正有一些现成的大纲,不用白不用。
硬核读书会:《气球人》里谈到这本书开始是以“pulp小说”发布的,这让我想到雷蒙德·钱德勒给自己的一本小说集起名为“pulp stories”,作品也登载在通俗期刊上,但大家会因为他被写入经典文学史册而认为他不同于一般的流行作家。你是怎么看待流行娱乐的读物和严肃文学在一些人眼中的高低之分的?
短篇&读流行小说,就是庸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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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赛末点》。
陈浩基:这个话题蛮有趣的,大众往往以为严肃文学地位崇高,流行读物不值一谈,从事文学研究的学者或评论家貌似只读纯文学而轻视流行小说,但我在香港认识的一群在大学从事文学研究的教授和研究人员,他们看过的流行通俗小说比我还要多,甚至一些我觉得已经掉入“媚俗”或“庸俗”范围的作品,他们都有读过。
我认为严肃文学和流行文学的标签只是暂时性的,时间一久,大众便会发现文学其实没有分高低,只分有趣不有趣。
这个“有趣”不一定是指娱乐性,而是指作品能否影响读者的心情,令读者反思,或是改变读者的某些看法等,所以甲君觉得没意思的小说,可能对乙君而言是瑰宝。